作者:
canon15167 (è®“ç´”æ„›å†æ¬¡å‰å¤§)
2017-03-07 12:59:07情境大概類似ずっと好きだった後紀,
男主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願意接受並聳肩表示:
「好吧,孩子是無辜的,既然跟我扯上了關係我也不打算坐視不管,
但是這錢我一毛也不會出,相反的還要付我保母費」
於是把間男抓來,軟硬兼施榨光他的全部財產,
覺得要把小孩養成人才好像還不太夠,
只好將間男拆解,賣心賣肺賣腎賣肝賣胰賣骨髓賣眼角膜,
並把錢全部換成金條,
在孩子開始上班那天把殘餘的金條交給他說:
「這是(剩下的)你爸,從今以後我們沒關係了,有事找你媽。」
「NOooooooooooooooooooooo~~~~!」
有類似這樣的本嗎?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7-03-07 13:33:00接下來的劇情我知道 女兒班也不上惹改上男主 可喜可賀(?)女兒:我終於能拿下我的拘束器惹hshsprpr
前面六項在日本法律都不算違法,但第七項苦主就犯法了..啊...應該說日本在二戰後沒多久就沒有通姦罪了...但主角私法拆人就麻煩大了
當女生真的比較好 可以榨男人的錢 不像我們男生 要賺錢給女人花 唉
作者:
zseineo (Zany)
2017-03-07 18:48:00又不是沒有榨女生錢的男性XD
其實雖然沒有辦法告通姦(對岸好像也沒有),但還是能告其他的例如妨害婚姻之類的,條件夠的話兩方都能求償就是了收拖油瓶主要是DNA的親緣鑑定,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這部份成立,自然也就能告妨害婚姻了...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17-03-07 22:04:00這恨意很深www
當然構成侵害隱私。而且檢驗機關在民法上也得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然而如果其他事證(不倫)明確,可由司法單位來進行這部份。總之一般醫院是不可能做匿名DNA檢驗的...至於親權檢體證據在法庭上構不構成證據力,就要看法官了侵在台灣,基於通姦罪,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作者:
canon15167 (è®“ç´”æ„›å†æ¬¡å‰å¤§)
2017-03-08 00:02:00我以為用民法一切證據都只能靠自己,司法機關無法介入
呂忠吉的情況,好像是假扣押的命令之前就已脫產...非常之「專業」...「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是刑法,因以這方面來著手忘了說,通姦罪就是指上述的其中一項。其他還有重婚和誘之類的...
作者:
canon15167 (è®“ç´”æ„›å†æ¬¡å‰å¤§)
2017-03-08 00:20:00前面看到日本和對岸有點混淆了。不過台灣現在好像也在喊通姦除罪化啥的?也許到我面臨那狀況時又會更艱難了.
刑法上的除罪不影響民事的侵權賠償,逕行舉證還是行的..當然前提還是證據甚至證人明確...如果要打離婚官司也會比較有利些...
作者:
eva05s (◎)
2017-03-08 12:25:00通常都是找徵信社跟監,確定開房間以後報警處理
作者:
canon15167 (è®“ç´”æ„›å†æ¬¡å‰å¤§)
2017-03-09 00:02:00因為法律是我們市井小民保護自己的唯一手段,而法律僅保護懂法律的人,因此有必要提早做好準備......
作者: chenyenwen (themarkr) 2017-03-09 18:47:00
這篇推文好認真哦XD,題外話長得很抱歉的女生也榨不到錢啊,沒有市場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