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承認自己「豬哥性」 猥褻少女法官判他3年10月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8-05-27 04:47:17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163420
2018-05-26 08:00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鐵工「阿仁」(化名)以飲料誘15歲智障少女至他的工作場所,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經
被害少女的家人報警,他自稱是「豬哥性」,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他不
服上訴,二審查出他以25萬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卻又說「很不甘願,有這麼嚴重嗎?」合
議庭認定他無悔意,將全案駁回。可上訴。
檢察官偵查時,「阿仁」供稱「她進來時,我跟她說抱抱,我就將雙手伸出去摸她胸部,
把她的胸部撐起來,我手放下後,我就出去」; 一審審理時,供稱「她跟我進入後,我
會用手摸她的胸部,就是吃她的豆腐,即民間所說豬哥性」等語。
被害少女的媽媽證稱「我去找阿仁,跟他說不能這樣,我女兒什麼都不懂你還對她這樣,
我會告你,阿仁沒說什麼,但有跟我道歉說對不起,我不想理他要去報警,阿仁就叫我不
要去告,並拿一疊錢要給我,我把他的手推開不想接受」。
「阿仁」犯後否認犯行,僅承認有觸碰她的胸部,而此部分至多僅構成性騷擾,並已就此
部分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已如數賠償告訴人。
二審合議庭查出,他雖有賠償被害少女家人,但在一審時卻稱「是我大哥協調願意賠25萬
元,但是我很不甘願,我認為有這麼嚴重嗎」, 難見他有任何悔意,因此將全案駁回,
維持一審原判。
判決書指出,「阿仁」在彰化縣工作處所工作,與被害少女為鄰居且互有往來,104年7月
18日,見被害少女獨自騎腳踏車經其工作處所前,她進入後,他即強行脫去她的衣物,以
手撫摸她胸部及下體,經被害人的媽媽報警查獲。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5-27 08:25:00
阿仁:對不起,我是條子
作者: a1277034 (小土人)   2018-05-27 08:28:00
阿童,阿仁交給你了
作者: YCC28 (人生 歡迎迷路)   2018-05-27 08:59:00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8-05-27 09:40:00
靠杯鄰居也好意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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