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9日08:00
北部地區一名32歲柳姓男子,去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小他8歲女子小雯(化名),因柳男
佔有慾強且個性偏激,交往不到半年小雯就提議分手,柳男卻趁她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
不僅性侵還拍裸照和性愛影片,藉此威脅不准離開。小雯受不了遭到一再威脅,且擔心裸
照和性愛影片外流而報警提告。
警方調查,從事服務業的柳姓男子,去年10月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結識24歲女子
小雯,交往後沒多久,小雯即搬至柳男住處同居,柳男外表斯文有禮,但個性偏激、佔有
慾強,曾因不滿小雯和其他男子聊天傳訊,竟多次對她施暴,小雯日前被毆打後曾報警,
原打算對提告傷害,但卻不了了之。不料,相隔不到2個月,小雯竟遭柳男性侵,還被拍
裸照及性愛影片威脅,小雯憤而報警提告。
警方表示,身材火辣又艷麗的小雯不乏追求者,由於小雯有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的習慣,
柳男趁她熟睡時,偷看小雯的手機,從聊天及通話紀錄中發現女友與其他男子常密集通話
和傳訊,還發現小雯與前男友藕斷絲連、關係曖昧,甚至還有意想要復合。
柳男醋勁大發,常因此對小雯發脾氣甚至施暴,小雯忍受不了決定提議分手,但因尚未找
到新的住處,所以未立即搬離柳男家,柳男也趁此機會,在小雯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趁
機性侵得逞並拍攝裸照和性愛影片。
小雯控訴,柳男至少以相同方式性侵超過3次,前2次因睡醒下體不適而起疑,但柳男否認
,所以並不是很確定遭受侵犯,第3次則是她睡夢中因劇痛驚醒,赫然發現柳男架設手機
拍攝性侵過程,她當場要求刪除遭拒。柳男還說,如果再提分手,就要公開裸照和影片,
在受傷又氣憤了心情下,立即收拾行李搬離柳男住處,由友人陪同驗傷後至警局對柳男提
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警方表示,日前從柳男電腦和手機內,查扣到小雯的裸照和數段性愛影片,部分影像中,
小雯呈現意識不清狀態。但柳男供稱,畫面是經小雯同意拍攝且並未外流,也未藉此恐嚇
小雯不得分手。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柳男行為恐已觸及《刑法》225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
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依法可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9/107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