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日記「他今天好強」 男師遭解聘

作者: headbreak (爆頭偉)   2015-09-07 16:04:33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覺得有點可怕。
日記啊 訊息啊 什麼的來當證據,說真的超沒說服力,我可以用訊息害死一個人。
例如:我跟四叉是朋友,每次出來我就用他的手機跟我朋友傳訊息,跟朋友借手機滑滑不
是太難,重點要有交情。
然後兩人互相營造出四叉勾引人的感覺,接著用line功能的隱藏訊息,平時另一個朋友不
要傳訊息給四叉,他也不會發現被弄了。
而且訊息還能A B段相接。
我先問你 要不要做愛。
女生通常忽略掉這句,然後說是朋友亂打的,繼續正常聊天引誘她說要。
像是 明天要不要上課。
女:要啊。
把中間這段刪掉,a b段相連,就變成
要不要做愛。
要啊。
這邊之後就想辦法把她手機中line對話刪掉,找她表面上很好私底下不爽她的好姐妹執行
,接著把那段對話截圖給她男友看。
這時候就成功弄到她了,有圖為證不好解釋,而自己的紀錄被刪了。
反正最好是這樣就判罪,根本不是有力的證據。
日記的話,看過控制就知道了,根本當小說寫就好。
不過為什麼這年頭父母都會看小孩日記跟訊息,這是正常的嗎?
※ 引述《gc9v (今晚,我們喝杯分手酒吧)》之銘言:
: Source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907/686301/
: 少女日記「他今天好強」 男師遭解聘
: 高雄1名施姓高職已婚男師3年前與班上女學生交往
: 遭校方認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
: 男師不服提告要求確認聘任關係存在並給付薪資
: 但高雄地院發現少女日記多次記載與男師課間「去老地方休息」、「全部都給他了」
: 「他今天好強,但今天強迫我吃……」,還擔心遭師母控告妨害家庭
: 認定施男行為嚴重損及師道,今判校方解聘有理。
: 仍可上訴。
: 施男提告指出,2010年8月他獲聘為該校教師兼任導師
: 但校方突然在2012年1月3日以他違反修正前《教師法》「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規定為由
: 將他解聘,經申訴後校方重組調查小組,但二次調查後仍決議解聘。
: 施男主張,自己並無違反《教師法》規定
: 學校僅以學生對他有愛慕之意就認為是不當師生戀,且屬「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 均有違誤,請求判決確認解聘違法無效
: 且要求校方應給付解聘期間薪資與獎金共112萬元。
: 學校則指出
: 本案是家長投訴稱女兒日記中記載曾多次與施男在上課時間或週末到某地方休息
: 懷疑兩人有不正當交往,於2011年12月間到校投訴,學校立即展開調查
: 發現投訴內容屬實而依法將施男解聘,雖第一次解聘因程序瑕疵被撤銷
: 但第二次解聘一切合法。
: 法院審理時調查女學生日記
: 發現記載兩人交往過程鉅細靡遺如
: 「今天補生日卡片給XX,他問我禮物呢?我說在你面前阿!我就是禮物…我是他的了」
: 「我們第一次晚上出來,走到一半師母打電話來,因為太安靜,師母起了疑心
: XX馬上回去還把我丟在路邊叫我坐計程車」、「今天XX感冒很不舒服早上都無精打采的
: 中午也沒吃,下午他沒課他說要去銀行問我要不要去,我們就出去沒回來了
: 我們去休息」、「下午一樣跟XX去老地方休息,全部都給他了」(標記愛心)
: 「今天(週六)一早XX開車來載我去休息給幸福」(標記愛心)
: 「今天(週六)XX一樣開車來載我去休息,美好時光總是特別短暫一下就過去了
: 下午…去新崛江竟然累到差點昏倒」(2 顆愛心)
: 「今天(週二)我一直很熱情,XX卻好不在乎的態度,讓我很不想理他
: 中午他卻暗示我跟他出去XD,我就請外出和他去休息」(2 顆愛心)
: 「今天(週六)XX早了5 分鐘來接我一樣去培養感情,他今天好強。
: 但他今天強迫我吃……」(3 顆愛心)。
: 施男與女學生接受校方調查時,雖一致辯稱日記記載去「老地方休息」
: 是指去「星巴克」喝飲料,不是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 但法官認為,若兩人僅單純去星巴克喝飲料,自非不可告人
: 為何要記載「去老地方休息」還標記愛心?
: 又依日記所載兩人「去休息」時間多為周六上午,假日剛睡醒精神飽滿之際
: 為何有「休息」必要?
: 此外,若兩人上午只是去星巴克喝飲料休息,何以女學生下午會累到差點昏倒?
: 且女學生案發後曾表示擔心被師母控告妨害家庭
: 可見「去老地方休息」顯非去星巴克喝飲料之意,而是指師生之間超友誼男女情愛行為

: 法官認為,施男已婚,且身為人師
: 竟利用擔任導師機會與女學生發生超友誼之不倫師生戀,不僅妨害學生人格發展
: 更陷其遭追訴相姦罪責的恐懼中,嚴重損及師道,顯違反《教師法》明定的義務
: 今判學校解聘他有理由,不過法院也認定校方第一次解聘不合法
: 因此須給付施男第二次解聘前薪資及獎金共26萬元。
: ...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09-07 16:06:00
五樓跟四插約砲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5-09-07 16:07:00
作者: headbreak (爆頭偉)   2015-09-07 16:07:00
蓋蓋
作者: oCrazyDucko (晚安)   2015-09-07 16:11:00
四插哪會出現在這 我要怎麼約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07 16:13:00
控制的確很恐怖,塊陶啊
作者: ligacul (真假仙)   2015-09-07 16:16:00
四五樓直接互插到射
作者: rexagi1988 (阿將)   2015-09-07 16:17:00
但是說真的 妳會想到別人也會想到阿 要我也不會全信
作者: ligacul (真假仙)   2015-09-07 16:22:00
所以,避免仙人跳還是自拍影片保命
作者: rexagi1988 (阿將)   2015-09-07 16:27:00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台灣的LINE好像是可以調對話記錄的所以真的想這樣搞,請愛用Wechat 因為伺服器在中國好像很難調
作者: ligacul (真假仙)   2015-09-07 16:44:00
可是有限時聊天啊~我朋友都這樣偷吃....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07 16:45:00
樓下抄強
作者: vincent1985 (西斯機器人)   2015-09-07 17:11:00
我是尚萬強
作者: k0111 (高拐)   2015-09-07 17:25:00
控制
作者: Flyingvoice (飛音)   2015-09-07 19:26:00
台灣line原則是不給而且也給不出來的樣子
作者: slx54461   2015-09-07 21:35:00
這就是性騷擾、性侵害法律的漏洞所在,還有台灣的司法不可信,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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