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簡單 google 一下 或許就有答案了
台北市公共住宅招租網
https://www.public-rental-housing.gov.taipei/
裡面有個文山區興隆D2的公文
http://0rz.tw/Hivi2
"家庭成員"是個重點
合宜住宅對家庭成員的定義是:
申請戶之不動產持有狀況及家庭年收入,應以家庭成員為查核對象。
所謂家庭成員以家庭組成條件為依據,一般而言,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
親屬及其配偶;申請人及其配偶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該分戶配
偶須列入查核,且申請人分戶配偶之戶籍內之直系親屬須列入查核。
你獨立成一戶的話,應該就可以申請了,分戶照樣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