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規11-5 內文修改建議

作者: YannNanTian (燕男天)   2019-02-10 03:04:41
首先感謝你回覆了很有意義的討論文,你說的我大致上都同意,但有一點你誤會了~
我不是那位「想整株樹都鏟走的人」,反而我和你想法相同,我也認為板規(或板風)明顯是
禁止問事,但因為沒有寫好,導致判無所本,進而開板務文建議修改。
為何判無所本,我前面已經解釋過11-5的侷限性,就不再重複了。如果要用6-5來判也不適
合,該條是針對文章分類用的。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9-02-10 15:41:00
看下來主要就是兩群人 一群堅持想=wish 另一群覺得想也可以是want甚至是yearn 所以應該要罰
作者: YannNanTian (燕男天)   2019-02-10 16:04:00
我原先也覺的看完“高人文”後抒發情緒寫下「想讓他算」是種感嘆,但是文字沒有音調,要讀成帶有目的性的強烈「想」也是可以,所以後來也認為解讀成有徵求的意味並不算錯。但是現行板規對這樣的徵求問事行為沒有入文,所以才建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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