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婚之後的房產歸屬

作者: willness (走下去~)   2019-10-26 10:18:54
※ 引述《CyberFret ( )》之銘言:
: 假設我在結婚之前,
: 頭期款自己出,
: 房貸用自己的名義申辦,
: 從頭到尾都是自己付,
: 並沒有要求結婚之後老婆要付一半房貸;
: 房子也是登記在自己的名下,
: 之後也沒有為了對女方效忠,
: 而做任何變更的登記,
: 請問
: 1) 離婚的時候, 房產會變成一人一半嗎?
: 2) 承1), 民法的法源依據是那一條?
: 謝謝!
假設您買房當初:
初始房價:600萬
頭期款:200萬
結婚後,您用自己婚後所賺的錢,償付婚前所買房子的房屋貸款400萬,等同用自己的婚
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
若欲離婚,房子是您婚前登記的,因此不會納入婚後財產,但是,您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
付的房屋貸款,
依民法1030-2條,除非你付的這400萬的貸款已受補償,否則仍須納入婚後財產計算。
倘若你們夫妻未以契約約定其他財產制,則預設為法定財產制。
您婚後所有的存款,假設300萬,則離婚計算時您的財產計算為:
300萬(婚後現金存款)+400萬(用婚後財產去清償婚前債務)=700萬
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就是你的財產(700萬)與配偶的財產相扣並除以二。
Ps. 如果婚後有收房租,也會納入計畫喔!
小的粗淺解釋,若有不足之處,歡迎其他前輩指正與補充。
作者: goodday123 (day)   2019-10-26 10:44:00
看不懂@@
作者: willness (走下去~)   2019-10-26 10:47:00
哪裡看不懂我可以改進解釋的順序
作者: waiting5566 (楓)   2019-10-26 12:05:00
正解 推
作者: ppnow (no ways)   2019-10-26 12:20:00
明明就很清楚,還能怎麼解釋?一樓再看一次
作者: davidyu0922 (古典鋼琴)   2019-10-26 14:30:00
所以就是房子還是自己的,但要給對方350萬?
作者: windletterz (windletterzz)   2019-10-26 14:41:00
還要減掉妻子婚後財產增加的部分所以不會到350
作者: CyberFret ( )   2019-10-26 14:41:00
請問文中的"已受補償"是什麼意思?所以, 不管房貸到底誰付, 民法都假定是兩人平均分攤?就法定財產制而言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19-10-26 15:03:00
簡單說就是「結婚後開始」,夫賺A萬,妻賺B萬,A-B/2如果老婆比較會賺,那B>A,反倒是夫可以請求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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