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TUzL3JlbGZpbGUvMjc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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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J572u6KiI55Wr6I2J5qGILnBkZg%3d%3d&icon=..pdf
拆遷草案在上面,短址在這邊:http://tinyurl.com/y22jvqje
計畫分配地圖在這:
https://i.imgur.com/fJ1H9OD.jpg
居民不滿點之一:
一戶到時候實際幾坪沒講清楚
個人備註:目前草案看起來真的沒有講到
居民不滿點之二:
比較好的地點都給政府跟建商拿走了(可能是指地圖上住二的區塊)
居民只能看北投焚化爐
個人備註:其實往北投焚化爐方向的基隆河河景也很美,
個人覺得跟淡水河方向比的景色大概 淡水河95:85基隆河
居民不滿點之三:
不符合承購資格的只有承租資格,租六年或十二年之後可能被趕走
個人備註:不符合承租資格,不就是民國77年之後才蓋的違建嗎?
大概是上面三點
另外我不懂的是,合規定的居民有承購資格,
意思是依坪數或戶數補貼完只是有購買資格,
1.要自己再去買新房子回來?
2.還是直接有得住?
如果直接有得住的話那沒話說,如果還要買回來那沒錢的話就很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