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售屋契約內容不合理之處

作者: kofqoo (YOYO)   2018-04-15 21:22:11
各位前輩大家好對於預售屋(透天)契約內容 有幾點想請教
1.下訂後,建商給合約範本回去看,即開始算審閱期?
2.合約中一條為買方同意賣方為維護建築物之品質與結構,或法規需求賣方保有設計而變更
之權,此條是否不合理
3.交屋約定:賣方領取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但是後面未加注逾期條款,
是否該加註
4.貸款約定加註一條買方以標的物有瑕疵或房屋未完成為由,阻礙金融機構撥款給賣方,視
同違約處理 ,是否該移除
5.違約罰則有一條:若買方違反約定,如產權已轉移買方,買方需無條件配合轉移回賣方,
是否該移除
6.合約中還有一條,本合約取得建照後會二次施工,已告知買方,賣方已告知,點交後責任
完全於買方,是否不合理
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幫,肥宅解答一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15 21:25:00
拿契約回去看,又不用下訂。應該以拿回去看的那一天起算審閱期間。看不懂就付費將整本預售屋契約請專業人士看啦!覺得不合理就不要買,通常他們也不會讓買方更動契約條款的。怕就不要買預售屋,去買已蓋好保存登記完畢的房屋。
作者: bbdd203 (雲飛‧克勞德)   2018-04-15 21:30:00
契約本來就是雙方都在充分溝通了解與同意下簽訂 不合理就說 避免後續爭議我倒覺得有沒有違反法規 才是重點 這就建議找專業人士相信專業人士下諮詢付費也是合情合理
作者: nikepuppy (nikepuppy)   2018-04-15 21:32:00
沒有所謂合不合理的問題。契約本來就是在兩造溝通協調下簽訂而成。大大覺得不好可以回過頭去與建設協調如果建設公司調整空間少,那要看您想法,如果不是非買不可,就您與這房子沒厝緣。假設一定得買就去打聽建設公司之前蓋的房子的屋主(勤勞點對你有好處)畢竟已購銷消費者相信也是簽同一份合約,看有沒有出什麼岔子。買房子固然要謹慎,大方向抓對就好,抓大放小,如果硬是要拘泥於小節會很痛苦。當然這純屬我的建議僅供參考這版有很多沒出來社會走跳過網友,就會跟你說:大不了不要買。可是您的問題還是沒解決,不是嗎??除非您根本不想買房子。有聽過莫非定律嗎? 有時候越不想發生的事即便想盡各種辦法杜絕,但還是發生了。您說該怎麼辦呢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4-15 21:52:00
本魯不是專家 但是單就上述文字而言如果是我 我會非常害怕法律用語需要非常精準 建議原Po自己先google研究一下看看 台北市預售屋契約的標準是甚麼有了一些概念之後 再去請教專家 詳細了解但是 這個時機點 不應該買預售屋啊......台北市小建商 都開始倒閉了 契約再好 也沒有用吧喔 還可以找一下 桃園 *草菅人命* 的預售屋契約看看惡質契約內容大概的樣貌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4-15 22:19:00
二次施工一般對住戶通常有利而且外觀也會比較好看,只是走在法規灰色地帶,建商不想扛責任而已,你可以選擇性不要二次施工啊,對外觀影響不大的話,建商根本無所謂
作者: wind100 (謹此紀念我第一部坐駕)   2018-04-15 22:29:00
不知道有沒有人拿預售屋契約拿去給公證人公證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15 22:35:00
我想公證人才不願意幫你審閱又臭又長的預售屋契約。公證人怕事,應該不會敢公證這個。認證看有沒有可能?有一次我看○○合宜宅的契約,幾十頁看到眼睛都快脫窗了。這個真的要好好審閱的話,大概要幾小時起跳。 台北市地政局:103年共稽查54案中僅有3案全部條款合格(違規率94%),104年及105年分別稽查19案及20案,竟無全部條款合格(即違規率100%)目前預售屋不是台北市政府把關的話,皮就蹦緊一點。
作者: kofqoo (YOYO)   2018-04-15 22:45:00
謝謝 各位大大 因為在台中工作,房屋又在老婆家附近,以後小孩照顧方便,目前就是付了20萬訂金,審閱合約中,覺得這幾條需要更改,請問各位前輩諮詢需要找誰呢?費用大約多少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4-15 22:57:00
去找認識的律師諮詢最好,你若做不限金額的慈善捐款我也可以給你些建議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15 23:00:00
要懂預售屋契約的律師審閱,不然你就自己找示範條款慢慢比較。建商過去的建案及風評其實比較重要。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4-15 23:14:00
問題在於你的口才,建商都很清楚什麼地方在欺負消費者你找出來後,要怎麼說服建商同意改條文呢?
作者: zhixzk (zircon)   2018-04-15 23:36:00
請問要找哪方面的專家幫忙審查合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15 23:39:00
台北市的話,是柯p已經叫地政局的公務員幫忙審閱了。其他縣市,就自己找熟預售屋契約的專業人士審閱,我建議付費。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8-04-16 07:47:00
這些約款都是偏向建商的不平等條約。預售屋真的別碰。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18-04-16 18:04:00
第4條,講白了建商造好的房子,不管驗屋過不過,一律算瑕疵會修補,買方不得拒絕撥款交屋。sway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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