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幸福盟正研擬同性共同生活法(室友法)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16 13:42:25
要注意一件事情:萌萌正在奪取釋字748號解釋的解釋權。
萌萌一直要塑造出「專法=同性伴侶制」、「釋字748說專法合憲=名稱不叫婚姻改叫同性伴
侶就合憲了」。
但事實是民法/專法只是用的法規的差別,專法的名目還是必須叫「婚姻」,必須可以保障
同性二人間的婚姻自由,否則還是違憲。大法官言詞辯論前的爭點整理中,就明確提出用
婚姻以外之制度代之是否合憲的問題。最終大法官給出同性間「婚姻自由」應受保障的答
覆。
行政院對此次公投案的意見書,也明確指出不管公投結果如何,依據釋字748號解釋,同性
婚姻必須合法化。
https://web.cec.gov.tw/preview/cms/29032
所以萌萌現在在拼命想辦法讓中選會印出的公報中不要出現行政院的意見,好讓大眾被他
們自己那套對釋字748的詮釋唬住。
很遺憾的,大概為了衝高公投聲量,同志這邊也一直為這種誤解推波助瀾,也把專法跟
同性伴侶制搞一起,並罵中選會讓一個違憲的公投案過關。如此種種,妨礙同志社群對這
個問題以及現行公投制度的認識。
照我看來,這些公投案其實沒有牴觸釋字748號的字面意義。(專法合憲是一回事,我認為
在專法內容完全沒有影的狀況下,預先決定使用專法而排除民法,有違憲疑慮。)
萌萌高層這麼作一點都不笨,雖然有點欺騙支持者的嫌疑。他們的想法是,到時候就算被
發現他們的提案根本無法阻擋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時,他們也要用民意去碾壓大法官解釋,
你看他們在電視辯論會上跑去攻擊大法官就可以猜出來他們的下一步了。
雖然大法官解釋法律的位階等同憲法,公投案也不能與之牴觸,但若民意壓倒性的支持他
們,立法委員甚至是大法官敢與之對抗嗎?
這暗藏破壞憲政秩序的危險,此例一開,其他人(不一定是萌萌,可以是任何勢力)也可以
利用公投去推翻大法官解釋,或者看準大法官不敢判違憲而弄出一個實際上違憲的提案,
破壞違憲審查保障基本人權的功能。
撇開扭曲釋字原意的問題不談,也應該正視宗教保守勢力利用新修正的公投法和選罷法在
台灣政壇中崛起的問題,他們先透過罷免來練兵,以支持同志權利為號召罷免蕭美琴和王
定宇委員不成功,而在黃國昌立委罷免案中獲得部份成功。只要他們在公投戰場上沒有到
遭遇挫折,他們大概會一再地嘗試。就算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他們也會挑其他議題來操作
,像現在就拿性平教育中的同志教育開刀。
所以這次公投絕不能只以「反正不管怎樣明年5月24日就可以結婚」、「基本人權不可以公
投」來看待,也不只是單純同志權利的問題,而是宗教保守勢力坐大,挑戰旨在保護人民
權利的違憲審查制度、威脅支持同志權利的政治人物的問題。
總之,11月24日務必出來投票,也務必確保身邊友同人士出來投票(目前我方投票率似偏低
)。10、11、12不同意,14、15同意。
行有餘力,也不忘多給予支持同志的政治人物,尤其是立法委員鼓勵,公投結束後,立法
院勢必有一場艱困的攻防戰。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16 13:44:00
真的是智力測驗啊,偏偏中選會一堆沒腦的...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8-11-16 13:48:00
你忘了解釋憲法也是人,是人就會受政黨影響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16 14:02:00
信望黨?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11-16 14:10:00
他們不一定要自己組黨,也可以作為某個大黨(現在看起來是國民黨)的重要盟友來發揮影響力。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8-11-16 14:37:00
突然想到上個月荒謬的違憲宗教法是立法委員生出來的
作者: fiction4569 (廢)   2018-11-16 15:08:00
應該大部分的法都是立法委員吧XD?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8-11-16 15:28:00
意思是立委素質想哭啦( /__\ )
作者: fiction4569 (廢)   2018-11-16 15:33:00
本來就是XD 問題是基本上人民又只看選民服務誰管你立法院表現XDD
作者: HAL10000 (HAL)   2018-11-16 18:23:00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Ciran11 (輕輕飛起)   2018-11-16 22:10:00
某種程度也是宗教干政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11-16 2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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