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給兩年,不是給你闢謠的,是真的要有實質意義的修法作為。
法務部有沒有研究?有,直接拿出來檢討,一條條處理在幹嘛?
很多可以直接各機關交辦作業的為什麼要開會浪費時間?
難道行政院根本不知道外面再吵的是什麼?
就像期中期末考都要到了,還在翻開前面幾頁。
這種臨時抱佛腳,不死當才怪。
民進黨9月會期前沒通過立法,2018縣市長、議員一張票都別想從我們家手上拿到。
※ 引述《gaytsis (魁奇斯)》之銘言:
: 看到有人說這是在裝忙瞎忙想說幾句話
: 現在一條一條釐清 也是一種闢謠的方式
: 結果之前那些罵政府都不闢謠的 現在改口說官員都在講廢話
: 原本應該法務部做的事 丟給行政院秘書長做
: 接了還要被罵裝忙 我覺得是有失公允啦
: 為什麼現在八卦版的統派+濛濛勢力只剩愛滋汙名恐懼能炒作
: 因為之前的謠言都一一被打臉啦
: 當然還是要跟專法派釐清一件事:
: 立專法的前提必須是民法已經承認同志的"婚姻"
: AND 不能把同志的"婚姻"改成"伴侶"等限制原有權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