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她(或他)只是想活下去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0:28:10
https://imgur.com/HlRftOM
https://imgur.com/Rrrdf0t
照片中的喵喵我都叫她「白胖貓」,照片中的地點是她平時在等飯飯的地方,
平時都會有善心人士固定在這個地方餵她吃飯。
但就在昨天,我又經過這個地方時,竟然在旁邊貼上了一張「禁止餵食動物」
的紙張,「白胖貓」她當然不知道,一樣在固定時間,走到固定地方等飯吃,
但她前方卻出現一張禁止讓她吃飯的告示,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及矛盾。
要知道,流浪貓本身在外面生活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能找到一個固定吃飯
的地方,又有人願意餵,是很不容易的。去年在同一個地方,有另一個毛孩也
與白胖貓在同一個地方吃飯生活,但後來我發現她的狀況很糟,於是就誘捕了
她,帶到醫院檢查,果然狀況很糟,是一隻愛滋貓,整個嘴巴都口炎,因為家
裡已經有另一隻貓咪,怕感染所以無法將愛滋貓安置家裡,因此在外單獨租屋
養安置她,從去年到現在花費醫療、租屋、吃飯等,已快破20萬。
這期間不是沒想過要將「白胖貓」另行做安置,但實在花費在愛滋貓身上的錢
已經非常多,一個人的能力真的負擔有限,無法再負擔「白胖貓」(當時他的
狀況看起來比較好),所以她一樣還是在原地被餵食。
但昨天看到那張告示,又看到白胖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一樣吹著冷風(昨天
晚上已開始變冷吹風),等她的飯,就覺得很生氣,又覺得對那孩子很心疼,
她只是想活下去,只是想吃一口飯而已,有必要這樣趕盡殺絕嗎?怎麼貼的人
不禁止他餵食自己?
再來講到這張告示的效力,貼一張「禁止」的告示,難道他人就當然應受拘束
?這張「禁止」告示到底是依何種法令規範而可以做這樣的「禁止」?事實上
,法令並沒有對這樣的餵食行為加以直接「禁止」,且餵食行為本身於釋字689
號中已明白表示屬人民概括基本權,受憲法第22條保障,僅憑單單一張出於個人
恣意所為之「禁止」告示,即妄加想對他人發生禁止效力,不免過於可笑,反而
該恣意妄為之「禁止」行為,是對人民基本權無端剝奪或限制之違法行為,其禁
止本身於本事件當中即屬違法,否則,如果均能透過個人恣意行為就可以加以禁
止他人作為或不作為,那我也寫一張「禁止吃東西」的告示,貼在該人的額頭上
,是否他也受此禁止效力所拘束,一輩字都不能吃東西?其荒謬之處,顯而意見

以上,僅是個人對此事件所表達之意見,因為實在看不下去。另外,照片中所拍
「白胖貓」所在之處,是在高雄,地點是在就法務部調查處旁邊空地,即大約在
高雄成功一路靠近六合二路,7-11太華門市協對面,如果有在那附近活動的愛爸
愛媽有經過時,希望能給這孩子多多加油打氣。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1:02:00
那你就餵呀,如果有人出來阻止你,你就知道是誰貼的了你再把你這段話直接告訴他不是更好
作者: loveBendzko4 (Ashley)   2020-01-18 21:08:00
地點要不要撤掉QQ?可能會有危險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20-01-18 21:10:00
所以如果髒亂你一定會幫忙清潔的對吧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12:00
我本身就有餵了,你也可以一起來餵喔。地點已經寫在上面了問題是,你有看到髒亂嗎?根本不用清,哪來髒亂?
作者: zyxcba5 (疑惑)   2020-01-18 21:16:00
認真的說 對方都貼了但還是持續餵食的話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16:00
所以如果有髒亂?你就可以斷她的糧食?讓她在外受凍餓死?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17:00
對呀,反正會說這種的,都不是自己在外挨餓受凍。等到哪天
作者: godzillagrrr (godzillagrrr)   2020-01-18 21:17:00
那麼怕他怎樣就收邊啦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19:00
在外挨餓受凍時,再來講吧目前無法收編,文章已有說明。難道要收全台灣的貓?能力是有限的喔。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1:22:00
所以說你就餵呀,禁餵又不是板友貼的,你跟板友講這些??看誰會阻止你就很可能是他貼的,去說服他比較有用吧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24:00
所以你也可以來餵阿?這些只是一種意見表達,跟誰貼有關?
作者: shasia8220 (嚇嚇蝦)   2020-01-18 21:24:00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喜愛小動物,而且環境清潔跟其他困擾不一定只發生在餵食點。不考慮幫他找個安穩的家嗎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20-01-18 21:26:00
你知道你現在只是在情感勒索版友吧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26:00
所以才貼文,集合眾人的力量,或許這孩子會有機會。如果單純幫不上忙,只會上來嘴砲、揶揄就不用了。情感勒索?那是什麼?那是否也是你自身認為的呢?人就是這樣,等到哪天自己也變成主角時,也會希望別人善待
作者: QQdragon   2020-01-18 21:36:00
Q_Q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37:00
但自己不是主角時,卻可盡說一些風涼話,不會天天過年的。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1:44:00
好心提意見不接受就算了,不跟你同陣營就不行就對了?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45:00
是否好心提意見,還是風涼話,人都看的懂吧。叫別人去餵也叫意見?我快笑了。剛剛同事們看到這個意見,大家也很有意見呢。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1:49:00
真會斷章取義,我明明就是希望你能直接去跟貼禁餵的人溝通
作者: morce (意識の流れ)   2020-01-18 21:49:00
幫推 愛護弱勢動物是文明國家行為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50:00
可以阿,你去溝通阿。沒有意見。回來再跟我說一下結果。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1:53:00
哇,還要別人去幫你溝通呀,你真是有愛心呢,發文救貓,讚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53:00
而且你也搞錯了。這文不是在問大家的意見,是希望大家為那個孩子加油打氣,看清楚再來回吧。幫我?笑死了,那是我的事嗎?溝通不也是你提的嗎,哇,自己提溝通沒不敢去溝通,真行?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1:57:00
好喔,大家鍵盤幫忙加油打氣,貓就不會挨餓受凍了!不然是我的事嗎?還不是問大家的意見勒,你當這是你個板喔?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1:59:00
是鍵盤嗎?幫忙一下,可以看清楚內文嗎?要說幾次??喔,所以是你的各版囉?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2:00:00
那你何不發徵中途或徵收養文?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2:01:00
交給你囉,反正你的鍵盤海厲害嘛。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2:03:00
又要交給別人啦?呵呵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2:04:00
喔。應該更正為「由你來做」,因為本來就不是我的事,也沒有交不交的問題。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18 22:06:00
發文的是你,心疼這隻貓的是你,現在又不是你的事了,呵呵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8 22:07:00
那你也回了一堆,也是你的事阿。好笑,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0-01-18 22:18:00
幫補血。原po分類都選心得了,意見不同左轉就好了。不過我也覺得幫他找個主人會比較好。
作者: eiyy (結衣我老婆)   2020-01-18 23:21:00
幫補,希望貓貓有個好歸宿,原po不用理某人啦,提不出什麼好意見只會說幹話還管人家要發什麼文哦,笑死你又知道原po沒有跟貼那張紙的人說?
作者: seth5421 (影。)   2020-01-18 23:25:00
哇塞,什麼時候餵食流浪動物合法了,你把他養成不會獵食的貓你就要自己負責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0-01-18 23:25:00
把原貓送養給信任的人,就可以收編白胖了,如果是我自己,應該會這樣做吧~感覺牠已經變親人,在街頭實在危險..
作者: whwuhwu (???)   2020-01-18 23:32:00
我個人是不反對餵啦,反正我也有偷偷餵過,只是如果住戶已經貼出這種東西來的話,再繼續餵可能貓咪會有危險,像是請人來抓貓或是下毒藥之類的,這種情況只能說是兩難吧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0-01-19 01:04:00
我老家鄰居開心餵貓,貓都跑進我老家裡面大便尿尿不是你沒看到髒亂就都沒有髒亂我家人已經氣到說要處理貓了,就是拜你這種人所賜
作者: zxc11024 (ANNIVERSARY)   2020-01-19 01:15:00
幫補血 希望有人可以收邊白胖 不然他在哪裡確實危險
作者: schuld (schuld)   2020-01-19 01:47:00
1.原文發文主要是表達對於一般常看到「禁止餵食流浪動物」的法律依據在哪?是否於法有據?如於法無據,此禁止行為是否已侵害人民之一般行為自由?而屬違法禁止?2.「什麼時候餵食流浪動物合法了」,所以反面言之,該行為是違法?那請問是違反什麼法?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3.再者,說要處理流浪動物的人,所指的意思如為不法侵害,並造成動物生命法益或部分身體法益侵害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定有明文。4.今天並不是貼一張「禁止」公告,所有人就要應受其拘束,特別是該公告本身也不是法令,單純為個人恣意所發出之通知,縱令今天為法令,也仍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始得加以限制或剝奪人民一般行為自由,何況只是一張不知何來的個人公告。惟在本文部分回文中竟可將上開爭點隨意大歪樓,更討論的恰有其事,甚至出現揚言要處理的字樣,不僅恐涉違法,也令人遺憾。人所以較有智慧,其中一部分即較其他動物有同理心,身為人,應多多愛護動物。人不是地球唯一的住民。
作者: seth5421 (影。)   2020-01-19 02:33:00
1.2.廢棄物清理法別跟我說你沒看到環境髒亂就真的沒有髒亂然後你知道餵食他又不收編根本只是在害他嗎?當一隻動物不會狩獵,整天只會等著食物,你能一直照顧他嗎?不能的話有一天他會繼續等你的食物等到餓死都無所謂?當你剝奪他生存的本能就是害他的開始你google一下為什麼不要餵流浪動物可以看更多,我也懶得再這邊跟你解釋了,唉回你最後一句,身為人就應該好好愛護動物,不要說的好像正義凜然,今天換作是其他生物的話呢?老鼠,蟑螂,螞蟻。國家公園為什麼禁止人類餵食動物,想想吧
作者: bobbyac01 (Chien)   2020-01-19 06:42:00
你希望有人收養就po中途文,開一篇然後不斷質疑噓你文的人不會讓貓咪情況更好
作者: yyhhnn   2020-01-19 09:56:00
幫補血,希望白胖貓加油~
作者: zyxcba5 (疑惑)   2020-01-18 21:17:00
建議轉移地方或是送收容所之類的?
作者: bastet729 (bastet)   2020-01-19 13:55:00
如果可以的話 改餵食地點 然後盡量低調 避免貓受害 或紛爭貼一個佛祖像在旁邊 聽過很多揚言要毒貓的人聽到「造業障」「遺禍子孫」之類的話都會信...不知道為啥
作者: minikusaga   2020-01-19 17:02:00
幫補血。原po文題已表明是【心得】,請大家客觀看待,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在座的每一位,這輩子何其有幸生為人而非流浪動物,浪浪在外討生活本就不容易,每個人善待他們的方式不盡相同,都請大家予以尊重。至於若有人為的迫害,人在做天在看,那種人必遭惡報!!
作者: as7571031 (閃D)   2020-01-19 18:42:00
個人認為你po認養文會比你早在這邊分享心情還有用*多打「早」
作者: qqxu5 (qqq)   2020-01-20 00:20:00
老鼠蟑螂也是生命啊......
作者: SCF0316 (我許的願都能實現!)   2020-01-20 01:07:00
幫補血,我支持原po的論點,但也希望貓咪能有個家,這麼冷的天氣,想到就很不捨
作者: pomy710320 (Pomy)   2020-01-20 07:44:00
發文說餵食會造成動物依賴的只是對生命冷漠而已,當他浪貓街頭混久是笨蛋嗎...
作者: seth5421 (影。)   2020-01-20 09:25:00
說什麼對生命冷漠?不。如果對生命冷漠來貓版幹嘛。環境髒亂不說,當一隻動物已經對人類造成依賴性會發生什麼事?動物本能是該怕人的,這能保護他,今天餵食動物,有一天有心人士隨便都能帶走牠,這樣還算是對他好嗎?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20-01-20 13:08:00
街貓本就有自己找食物能力
作者: bobbyac01 (Chien)   2020-01-20 16:08:00
看到白胖貓的體型我很難贊同你他只是想吃口飯的觀點,但是噓你又會幫別人戴為了反對而反對的帽子,給箭頭好了
作者: chichi666 (我愛夏天)   2020-01-22 02:04:00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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