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事件應該不少板友還有印象......
剛在雲林板看到有鄉民貼了這則新聞,由於手機app瀏覽也無法轉錄,乾脆直接自己在這
邊發一篇心得。
以下為新聞部分內文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國立大學謝姓碩士生向人收養2貓,事後遭控虐貓造成1死1傷
,經原飼主提出告訴,全案審結,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取財罪判有期徒刑3月、另涉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拘役20天,都可易科罰金,謝男因收養貓竟纏訟2年且遭判刑,給自己
上了一課。
......承審法官調查發現,謝生雖無惡意虐殺貓,但虛報符合認養資格在先,發生認養的貓
1死1傷又選擇向警謊報遺失,逃避責任,如此輕率態度讓自己陷入刑事處罰,判有期徒刑
3月、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但不得緩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4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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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之前看到這事件,躺在黑色垃圾袋裡、讓人不忍多看的茉莉照片,在事件發生後歷
經了兩年總算確定判刑了。
兩年,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以虐待動物之類的罪名起訴還是有點點為茉莉感到不甘心,但
至少還是讓犯罪者付出代價。
溜媽和協助溜媽的兩位律師也辛苦了,總算是還給茉莉一個公道。
美麗的茉莉,願妳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