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宅急便被拖吊「30秒收工」 網友怒!「不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18-05-16 02:53:52
※ 引述《vava5566 (發發5566)》之銘言:
: ※ 引述《wwwson1256 (覺醒青年)》之銘言:
: : 停好車子再送到客人手中嗎
: : 在台灣如果真的要找停車位並且停好,可能貨都不用送了
: 是,基本上違停還好,只要不是流量很大的地方,或者說兩邊都違停其實還好,
: 我也滿討厭有些白目,左邊都一台違停了,他還停右邊,變成整個路幾乎不能閃車。
: 這種白目違停我就不太喜歡。
: 單一邊的違停其實還好,但也不要靠轉彎處就是了。如果是正常的單邊違停,那沒事的,
: 因為車子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有人要自己去撞上去,那麼下場堪慮,以後難保不會
: 自己去撞分隔島,對這種我們就沒輒了,正常情況應該是不會的。
: 但違停的原因呢?分成幾種:
: 1. 送貨, 這種絕對無可厚非,不讓他停下去卸貨,那麼整體成本會提高,物品售價又將
: 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請業主自行尋找卸貨區好嗎
或者申請畫設卸貨停車格
這種事情早在開店時就應該要處理好的事情
為什麼違停卸貨合理呢?
再來貨車臨停 通常就佔據一個車道了
就算5分鐘 還是會塞車
還有出意外根本沒有停幾秒鐘 幾分鐘的問題
是隨時都有可能發生!!!!
不過呢 這裡說的店家不外乎四大超商 黑貓 ...
白線 你停ok 黃線你臨停 ok 但千萬就是不要停在他媽的紅線上
紅線就是他媽的連臨停都不行
到底是駕照筆試作弊呢 ? 還是考完就忘了?
來 幫你複習一下
文長 但請務必看完
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規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不允許車輛上、下人、客,裝卸物品等臨時停車行為。查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
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另內政部警政署92年10月21日警署交字第0920149705號函釋示說明,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項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按其意旨車輛停放在劃有禁止停車線(黃線)之路段時,其違規事實即已存在;是以,無論車輛停放位置係道路範圍內側或外側,或其車體之前(後)懸部分,占用禁停標線長度多少,與違規行為之成立無關;倘車輛停於道路範圍內,遵守前列相關規定辦理,則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虞。禁止뀊惆捐u(黃線)停車規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允許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黃線)之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仍須以個案認定討論,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但如果有標示清楚限制時段紅線不能停車
那倒是沒關係
那主要還是為了保持交通順暢而設的
: 2. 吃飯, 如果是外帶,十分鐘內離開,就還好。若是內用還違停比較可議,心態上就不
: 對了,搞的好像沒認知到自己違規一樣,大咧咧的,不可取。一般人會很客氣,知道自己
同上 你要就騎機車來買
走路來買 坐公共運輸工具來買
開車就給我去找停車位 白線 都可以
看到紅線 黃線 就是不行
: 違停,趕緊外帶好離開。
: 3. 聊天,這種鄉下地方比較常見,熟人碰到當場在路上停下來聊起來。都市不允許這樣?
: 鄉下就算了啦,跟他計較又說沒人情味。
這種最度爛 喇叭直接按下去就對了
回家看行車記錄器檢舉
千萬不要開車還拿手機出來拍
檢舉別人前先確保你是合法合理有立場的
: 4. 跑銀行,這種最討厭。跑銀行因為不知道要等多久,基本上不該路邊隨便停的。對這
: 種的也算是沒品王一種。
跑銀行 排東西 等小孩下課 等載人
都一樣 你要就約好時間再來載 不要浪費時間還違規
或者等人到了 打電話給你再來接
讓被載的人等一下 並不會要了他的命 或要你死
而且現在很多車站高鐵站 都有優惠給半小時免費 請多加利用 走個路 不會少一塊肉的
確實有人會說台灣都市規劃太糟糕
你可以打市民專線建議
你也可以寫縣市長信箱
或者你也可以連署
甚至你可以跟民意代辦陳情
如果沒用 表示你所在地區的首長民意代表很爛
就可以知道下次選舉用選票教訓他
當然 這些改變的時間會拉長很多 但這不也是賦予你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嗎?
不違停 不違規
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這樣 那還需要抱怨被檢舉
被拖吊?
以上 提供參考
作者: w10211 (Reclusion)   2018-05-16 03:11:00
你在這裡會被噓魔人,先補血
作者: lookoverhere (need not to know)   2018-05-16 03:44:00
你這就過於理想化了,我個人可接受貨車停於不會明顯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的地方
作者: berryc (so)   2018-05-16 04:05:00
誰跟你說下車買個飯可以停黃線的?
作者: unfailing (Let it be... )   2018-05-16 06:13:00
你一定沒有開車
作者: bpwolf (小灰狼)   2018-05-16 06:34:00
原來下車買飯可以停黃線,哈哈哈
作者: ChickenCofe (Cofe)   2018-05-16 07:19:00
卸貨格我還真沒看過幾次停的是貨車,最少你跟我說休旅拿來載貨卸貨不會很少見,但是轎車你跟我說有幾成是卸貨的,一停還數小時以上
作者: leoegg (LEO)   2018-05-16 07:41:00
抓就對了啦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8-05-16 07:48:00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8-05-16 08:15:00
那宅配到家,買家也要自設?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8-05-16 08:16:00
沒設停車格就不該開店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18-05-16 08:56:00
抱歉啦 筆誤 黃線改掉了呵呵 什麼叫一定沒開車附近買個東西需要開車?以前住鄉下 也都馬騎機車就出門買了開車是有需要才會開 找停車位 還算簡單吧= =
作者: taibobo (飽咖)   2018-05-16 09:03:00
選票教訓他 ?你一定不懂選舉
作者: kbpoop (poogyfine)   2018-05-16 09:33:00
物流業應該要視同公務車為違停不處罰對象 否則大家都不用收貨了不要並排停就好了 給他們方便不行?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18-05-16 09:40:00
是的 我還真不是很懂聽台灣選舉啊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05-16 09:41:00
公務有其認定範圍,開這種先例會讓交通亂上加亂更何況實務上應該對他們放超寬了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18-05-16 09:42:00
不知樓上是否有遇過貨車臨停 沒並排 但還是佔據幾乎一個車道的情況呢要就一視同仁好嗎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05-16 09:43:00
大概只有檢舉會去開他們吧,至少我自己看過都這樣有喔,我天天看到XD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18-05-16 09:44:00
還有什麼叫否則大家都不用收貨了?合乎交通法規不是做生意最基本的嗎?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05-16 09:45:00
應該要立法說物流開的單都只能罰公司,這樣他們才會規範
作者: chng8371   2018-05-16 09:53:00
我看到的是黑貓送貨到公寓住家 警察就把車拖走了在內湖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05-16 09:54:00
罰司機司機說倒楣,公司說個人行為,然後公司只會為營利繼續壓迫司機
作者: huangshinwen (.....)   2018-05-16 10:08:00
推這篇
作者: 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   2018-05-16 10:08:00
作者: trickart (我小魔啦)   2018-05-16 11:19:00
推 檢舉就對了
作者: holygoner   2018-05-16 11:56:00
嘉義市的中興路,晚餐時間是一排車子停在機車專用道
作者: BlueSatan (...￾  )   2018-05-16 13:36:00
宅配到家你也要在你家門口準備一個停車位給他??台灣大都市很多都是沒有社區停車位的...此外現在台灣大都市都畫滿紅線,哪來黃線給人臨停卸貨不要老是用新社區的觀點思考老公寓或老華夏~~
作者: vatog (...)   2018-05-17 12:27:00
死守老公寓和華廈是你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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