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6-03-07 00:09:20
前面鄉民的試算撞車時BMW的車速至少在100以上
合理推測BMW原本車速根本就在150以上
BMW駕駛很有可能已經構成公共危險罪
不過刑法185條並沒有明確規定超速幾公里構成公共危險罪(法官自由心證)
以最常被檢方用公共危險罪移送的酒駕為例 請問有誰在討論酒駕者路權的?
哪怕你撞死闖紅燈的 只要你酒駕還是你要賠 因為酒駕者根本就不應該上路
看到一堆人在說直行車擁有絕對路權
我簡單問 所以就算我在速限60的道路開200也是有絕對路權?
小魯我不是法律專家
但早覺得那些在一般道路超速100km以上和酒駕的一樣根本就該以殺人罪起訴...
今天看到八卦板一堆法律專家鄉民都說牛頭牌要付七八成責任真的覺得匪夷所思...
看了大家討論 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故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不過這個案例或許不是T駕駛未禮讓 而是根本無法禮讓
時速150 跑100m僅需2.4秒 T駕駛很可能轉到一半才剛看到BMW 2~3秒後就撞上來了
很可能T牌原本看沒車轉彎->轉到一半看到BMW衝出來->反應時間約2~3秒->撞上
這應該已經超出人類反應時間了最好閃的掉啦
如果今天換成是我很可能也會就降轉過去了 因為我也沒想過會有人在市區開這麼快..
如果說連距離1~200m外的直行車都要讓他先過的話我以後可能都不敢轉彎了= =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00:12:00
酒駕跟路權是分開的 醒醒吧
作者: jasonkey123 (jasonkey123)   2016-03-07 00:13:00
市區照速限開,又會被酸龜車,路隊長...
作者: fr346342 (迷途知返)   2016-03-07 00:13:00
嚴重超速跟酒駕看起來是差不多 但是法律就是那麼死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6-03-07 00:15:00
不是超過速限二十公里就是公共危險罪?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6-03-07 00:16:00
你不是法律專家 end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6-03-07 00:17:00
開100是衝鋒隊長?
作者: fr346342 (迷途知返)   2016-03-07 00:19:00
頭七隊長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03-07 00:41:00
說的好 版友把BMW當神一樣 市區開100也沒關係 呵
作者: stanleyplus (PLus+)   2016-03-07 00:43:00
直行最大路權~~~轉彎要讓幹道~~但這事件兩邊有錯T牌責任較大
作者: bear753951 (bear號:)   2016-03-07 00:47:00
超速公共危險是一碼事,路權是另一碼事
作者: sunkiswei   2016-03-07 00:58:00
不用討論了 很多白痴
作者: glue731 (飛揚)   2016-03-07 01:08:00
超速還談什麼路權 還是嚴重超速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03-07 01:31:00
你也可以開沙石車飆一百
作者: sassuck (SAS好笨)   2016-03-07 02:23:00
就沒有絕對路權這種東西齁..
作者: sleepgod0602   2016-03-07 02:29:00
超速60以上可以開..只是沒肇事通常很少在開而已
作者: rosehui (rosehui)   2016-03-07 03:33:00
嚴重超速是公共危險,無權要求路權。 難道在路上發射飛彈也要宣稱路權。 另外,譴責業代心態殺人。車子快很了不起嗎?這事件就能說明,加速快的車可能更有機會造成不幸。
作者: M9407120 (妖)   2016-03-07 05:30:00
市區開100多,過個路口只要5秒鐘,說要讓的教我好嗎?你看到他時他大概只剩半個路口,頂多剩3秒,如何讓...
作者: awayaway (away)   2016-03-07 06:28:00
你覺得勒?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7 09:51:00
超速60公里都要當場禁止駕駛了 還在有路權有路權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6-03-07 10:08:00
你不也是法律專家鄉民?
作者: coldeath (海賊王)   2016-03-07 10:11:00
八嘎囧鄉民:直行飆仔也有路權
作者: ryouga (我有很炫的啞鈴!)   2016-03-07 16:47:00
一個路口要怎麼減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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