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求償問題請益

作者: scaen (舞琴弄弦)   2021-01-12 22:16:50
不好意思,想再請教版友
因為申請調解時,對方也沒有出現,所以只好提告
近日警方找到人了,對方說他"剛好"換電話,加上三聯單啥也用丟等
所以都不知道這些事~~~
但他也要對我提告,所以偵查隊打來要我也去做筆錄
若要走上法院程序,是否我還要付費申請鑑定才有效用?
活了40幾年第一次被撞還要被告,後續不知是否有版友有建議可以提供參考
感激不盡
※ 引述《scaen (舞琴弄弦)》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版友
: 約一個月前上班途中跟一位年輕人發生車禍
: 大致狀況是雙方機車同向,無車道線巷子
: 我在前方準備左轉入另一巷口,就突然被撞倒了
: 當下因跌坐地上無法站起,後救護車送醫(對方有受傷無送醫)
: 警方原告知轉彎車可能有責任
: 但好險我有行車紀錄器,提供了五分鐘的影片
: 目前初判表出來,如警員當初有看過行車紀錄器結論
: 初判我方是無肇事因素
: 現在問題來了,對方什麼保險都沒,據保險公司說也無強制險
: 我方是保滿第三人甚至超額,但因無肇責,保險公司也不用出險出面處理
: 由於事故當下,對方一分鐘內叫來的是一些刺青好友
: 後來我要求報警下才打電話~救護車還沒到已經更多刺青好友到場
: 對方大概是20歲左右年輕人,我是一個還要養兩小的中年人~~
: 當下真得擔心死是否尾椎出問題會影響工作~~~
: 一個月過去對方從沒半通電話關心
: 因為車損也不多都是擦傷,驗傷好險也都是擦傷挫傷
: 雖然目前尾椎施力時還會痛,頸椎也是一個角度時會痛
: 但醫生說X光無異常,挫傷這狀況是正常,年紀越大復原越慢
: 因自己也是無經驗(也不希望有這種經驗),也怕計程車費後續無法求償
: 所以車禍後還是痛著騎車上下班~~看病複診等也是~~
: 現因保險公司也無法協助,所以變成我要主動找對方談賠償
: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會賠
: (因為給我的感覺就是那種不會賠,甚至幾千塊都不願拿出來的人)
: 想請問是否跟對方求償醫藥費、請假損失以及車損即可?
: 若對方不想賠才走調解還是提告
: 上述金額我算過大概一萬內(不算啥精神損失等)
: 但跑調解跑法院好像還搞累自己
: 不知道版友有何建議?還是自己認賠了@@ 感激不盡
: 主要對方的不聞不問態度讓我覺得還是要給一個警惕
: 但同事都跟我說你不怕被尋仇嗎><
作者: ghchen1978 (甚麼都不是)   2021-01-12 22:32:00
好奇他要告你啥
作者: scaen (舞琴弄弦)   2021-01-12 22:36:00
他也告我過失傷害,因為他也有受傷。若送鑑定,若翻盤變成我方也有1%責任..是否等於只能吞下去?只是果然提告後人就出現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12 22:47:00
作者: sfking (空白)   2021-01-13 10:53:00
去年九月發生的,遇到這種一開始不聞不問搞失蹤的,你更該等到今年三月再去提告,省得像現在這樣被對方亂反告。
作者: ghchen1978 (甚麼都不是)   2021-01-13 11:02:00
這裡沒啥人能回應,要不要去法務版問?那裡應該較專業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13 11:34:00
既然都互告了,你可以利用對方可能不知道我前面推文提的那點,一起約定去同時撤告,然後民事後談(這點很重要),接下來再去申請上面那個理賠,對方就會得到教訓了只是修車費大概沒辦法,要自己出,反正對方這種無賴等級,本來也要不到. 不過我猜基金向對方的追償可能最後也不了了之,不過那和你無關了.民事後談的原因是一般常見條款會有本人或代理人不得追償,我不確定強制險基金算不算代理人,總之減少麻煩.既然已經發生了,雙方撤告其實反而避免你沒告最後在期限前被他告這種事.(撤告後就不能再告)以對方無賴的情況,這種事不見得不會發生法律應該修改成同一事件雙方之一先提告,時效不到1個月應該延長一個月才合理當然你確定沒肇責,就完全不用照我上面的說法,檢察官最後最後可能不起訴,或者即使起訴法院判無罪
作者: mickwen (死小強)   2021-01-13 18:08:00
好奇這種處理態度擺爛的,拿的出驗傷單嗎?
作者: scaen (舞琴弄弦)   2021-01-13 23:17:00
非常感謝幾位版友熱心還撥空回覆,只是被撞了還要被告心情真的有點複雜,也擔心真的還有那1%責任就沒完沒了
作者: Wu0521   2021-01-14 00:41:00
對方沒有強制險,而且對方無意積極與你協調的話,你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會針對你個人受傷部分申請補償金,事故登記聯單上面有特別補償基金的電話然後警方的初判跟車鑑會自費3000元的鑑定的話,法院基本上會以車鑑會的鑑定結果作為依據喔,我個人是認為都轉介調解會了對方還不願意出面的話,就直接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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