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籃球博士 鄭志龍FB

作者: shifa (西法)   2020-06-28 11:52:04
※ 引述《InFaith (戰相思)》之銘言:
: 關於籃協的組成
: 其實就是既得利益的盤根錯節
: 也是需要改革之處
在嘴籃協之前,先要有對於全球體育事務執行慣例有點理解。
以下是我的認知,如有錯誤請大家指出,以正視聽。
目前全世界體育事務在運作上通常會設立一個世界X總,
各國層面會有個某某協會,負責跟世界X總對接,
執行該項體育事務在當地國家的推行運作。
要注意的是,這個協會必須由世界X總認定為該國唯一窗口,
假如出現了兩個層級一樣高的平行單位,該國就會被處罰不得參加國際賽。
這條設定「原則上」是避免該國國內惡鬥導致事務無法運行。
另一方面,慣例通常是該國政府不得干預協會內人事運作,要維持獨立運作。
避免因為政治力干預體育事務運作,
例如政府今天不想推行籃球就把一堆素人丟到協會去導致推行業務無法運作,
這樣也會被判國際賽禁賽。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只要你國家願意在國際賽被禁賽個幾年,
也是可以用政府的力量強制改組。
只是這樣做有沒有成效其實是很尷尬的事情,後面會講。
所以籃球的case是,中華民國籃協是中華民國對接FIBA的「唯一」窗口,
你國際賽參賽申請、國際球員身份照會都要籃協跟FIBA對接。
而在國內,體育事務推廣由教育部體育署統籌,
各個協會向體育署提計畫申請年度預算並報告。
但注意,前面有提到世界X總都不喜歡底下的協會被政府掌握。
在國際賽會被禁賽的前提下,
體育署能做的也就是從預算、KPI去要求協會做到什麼事情,
而不會採取強制改組的方式運作。
(在足球的例子甚至還有如果你有達到一定的KPI,你還可以跟FIFA領錢。
籃球我就不知道了。)
此外還有一個會被國際賽禁賽的狀況:
同時間國內有兩個獨立運作的職業聯盟,如果中間沒有升降級關係,
就會被FIBA禁止參加國際賽。
例:日本曾經同時有協會成立的JBL跟獨自營運的bJ聯盟,結果就被FIBA禁賽,
直到兩聯盟合併為B聯盟之後才解禁。
所以我會這麼說:
籃協在現在環境強勢的地方在於他掌握了人
(球員養成、裁判以及縣市體育局租借場館的窗口)、
法律地位(與FIBA對接、向體育署申請預算),
以及「最高等級聯賽」的執行權。
: 不客氣的說
: 如果在這個年代 高雄市長會被罷免
: 報復性的罷免也隨之進行
: 籃協這樣的單位為何不用負任何責任
: 為何沒有任何評鑑 考核
: 光是過了這麼多年 沒有下一個歸化
: 這個單位的人早該全下台了...
籃協有執行的責任,但是是對內部以及對FIBA,
對外面跟政府提計畫就要達到KPI。
所以只要籃協不低能到把歸化、國際賽成績綁到體育署申請補助的KPI裡面,
原則上政府沒什麼介入這些事情的空間。
至於為什麼沒有立委質疑這些事情?
這就看選民是不是在意啊~
: 至於所謂的正當性...
: 我是不懂相關規範
: 舉辦/成立任何相關籃球聯盟或舉辦盃賽或成立球隊需要籃協的任何同意或約束等
: 若有 也許欠缺正當性
: 若沒有 就沒有正當性的問題
: 再者 若有 是否代表籃協永遠可以佔著位置鏟除異己
: 對於 非利益共同體者永遠封殺
在前面說的架構下,你新聯盟成立勢必首先要處理人的問題:
你球員哪裡來?
你裁判哪裡找?
你外援怎麼申請?
籃協沒有強制不得讓球員/裁判怎麼做的權力,
但是協會掌握了全國基層籃球資源跟通路。
只要稍微放個風聲,就可以影響球員裁判參與新聯盟的意願。
再來就是外援,
除非你能找到一個天底下從來沒人知道他可以打籃球也從沒打過籃球的人,
要不然你找外援就會用到FIBA那邊的資料庫(身份照會)。
誰可以跟FIBA對接?不就是協會嗎?
然後如果籃協死咬著SBL是國內最高聯賽,你新聯盟成立就是跟SBL打對台惡鬥,
到時候就大家都不要打國際賽。
事情發展成這樣球迷會怎麼想?立委會怎麼看這件事情?
所以回頭來看,即便政府強制改組協會,我想效益也是有限。
因為真正掌握資源操盤的人不一定會在台面上,
你是改組了,但是資源還是掌握在操盤的人手上啊。
頂多就是收手一點,畢竟國際賽大餅大家都想要。
: 如果制度並不合理
: 就該改革制度
: 如果政府都能被推翻了
: 為何籃協不能被衝撞
: 還是一句老話
: 他X的給你幾年的時間 找不到一個歸化
: 跟我說你有在作事
: 跟我說你在意籃壇發展
: 這在民間 早回家吃自己了
但其實協會就是民間機構啊 XD
就我個人來看,籃協SBL就應該回到業餘層面成為社超,讓新聯盟去做職業化運作。
之前籃協也表達過如果有職業聯盟成立,SBL可以成為農場,
這表示不至於到兩聯盟惡鬥結果搞到大家都沒水喝的狀況。
但是新聯盟也不是自己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還要跟籃協在運作上達成某些共識,產生互利。
嗯,好聽的講完了,講白了就是你用到籃協的資源要給籃協錢啦 XDDDD
初期聯盟沒有裁判,籃協幫出裁判一人多少錢。
聯盟自己要培訓裁判,講師是不是要從籃協找?講師費多少要講清楚。
場地請籃協幫你租,要不要給人家一點車馬費啊?
洋將身份照會要籃協幫你對接FIBA,籃協收作業費很合理。
你要民間組織幫你辦事,給錢天公地道,這沒什麼好說的。
以前SBL是籃協自己搞的,很多事情籃協給球隊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今天有人要搞新聯盟,初期有一些要請籃協支援的項目付錢也很合理。
至於籃協會不會坐地起價,這就看供需之間的關係跟談判的手腕啦。
今天狀況怎樣不知道,
怕就怕舉起「自己的籃球自己救」的大旗成立新聯盟要球迷買門票,
要籃協做事卻不付錢的狀況。
搞不好籃協就覺得你之前搞ABL帶走一票球員現在又回來找我們,
不弄一下你解個鳥氣你當我真的是塑膠的喔。
真的狀況誰知道呢?
從談判的角度上看,共好盃「目前」破局可能只是一個過渡時期,
兩邊都會先踩住自己立場,才不會被對方予取予求,之後怎樣就再談嘛。
也不要打著大旗先放消息出來就覺得大家都要配合你,
這種事情不是先放話就贏。
講難聽一點,大家都爛了那麼久,都餓了那麼久,有差那幾天甚至幾年?
有人要成立新聯盟是好事,但不代表大家都得夾著尾巴配合。
這社會就是這樣,
做爛事很簡單,什麼下三濫的手段都可以,
但做好事更需要好的手腕。
所以球迷也不用急著選邊,
孔夫子說過「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看一個人不是看他說了什麼,而是他做了什麼,從做事去推敲出他為什麼這樣做。
這場戲我們就繼續看下去~
作者: super1315566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2020-06-28 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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