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門口停滿機車 怎麼辦?

作者: lazyocean   2021-07-17 23:21:49
我家在巷內ㄧ樓,平時門口1/3寬度處給樓上鄰居停車,1/4寬度放盆栽,大概1/2寬度供我家自己出入和停一台我家機車。我家門口沒有紅線,也有部分權狀。
今天因為門口全部寬度停滿機車,側身才能出去,檢舉請警察來處理。但警察剛開始認為沒有違規之處,我請他依交通安全第112條第一項第九款:「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來開單其中一輛非我們這一棟住戶的機車,但警察卻堅持,如若一定要開單就要連我家自己的機車和鄰居家的機車全部都要開單,她不能選擇性開單!
但上一次半年前的檢舉其他警察卻可以選擇性開單??(一樣是依112-1-9法條,也是只檢舉其中某一台機車,並開單成功)
要嘛不檢舉讓我家門口被機車停到難以出入
要嘛檢舉之後其他鄰居和我自己的車都被開單?(機車停我自己家門口,還要被開單?!)
請問板上若有警察大大,難道112-1-9這法條是這樣用的嗎?
ps: 今天這個女警非常機車自以為是,硬要扭曲我的立場:
「是你要求我開單的喔! 我到時就全部開單,到時鄰居就都知道是你檢舉的。」
住台灣真的很擠很困擾
作者: miniUU (UU)   2021-07-18 00:05:00
申請畫紅線,再來就是做大家最討厭的事,擺盆栽佔位
作者: NaouZ (W3ME)   2021-07-18 00:15:00
1/3+1/4+1/2>1向弄內的透天、公寓就是有這樣的困擾,門前的白線大家都能停,沒道理住戶可以用盆栽、三角錐、廢輪胎、老舊機車在那邊佔位,所以先把盆栽移走吧。^^
作者: Wnonoai (塵逸凡)   2021-07-18 00:34:00
畫紅線之後會有被開單的跑來每天報復性檢舉吧,兩難
作者: if4 (if)   2021-07-18 02:16:00
我覺得你好像只是恨那位女警,但是我覺得他並沒有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作者: chinnez (稜靘)   2021-07-18 03:00:00
樓上買烏白供 警察不能公開檢舉人資料 別以為南部沒在抓就當這是合法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21-07-18 04:51:00
台灣的法律就智障啊,家門口不是自己優先停,垃圾法律
作者: aalxxss (買一送一)   2021-07-18 06:52:00
先把自己和鄰居的機車牽走再檢舉
作者: HTCdesire (= =)   2021-07-18 06:53:00
純推警察
作者: dear133 (miya52)   2021-07-18 07:18:00
那就檢舉前把機車先騎的別處,再檢舉。可是真的很多警察有時會有意無意透露誰檢舉。這真的是一門困難學問最好不發生火災再罵再馬後炮
作者: HsiangMing (鄉民)   2021-07-18 07:25:00
說個笑話 台灣的法律就智障啊,家門口不是自己優先停,垃圾法律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1-07-18 07:59:00
其實警察可以選擇性開單 有裁量權 只是也可以選擇全部開單他只是想全開單或全不開的公平處理 降低爭議而已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21-07-18 10:22:00
去找議員關心一下派出所,至少先確認官方統一態度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1-07-18 10:24:00
可以申請把巷內汽車停車位標線成機車停車格新北最近一直到處改成機車格供給多了就會減少亂停的機率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21-07-19 01:15:00
可以紅線只畫家門口 然後大家都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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