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原名《人盡可妻》,2/12作者改名為《方先生不想離婚》,故修改標題,
下一篇實況文開始標題只會保留《方先生不想離婚》這個書名
2/14想了一下我還是太喜歡人盡可妻這名字了,所以修改一下標題格式,接下來
的實況文依然會保留兩個書名,只是方先生放在最後面純粹利於搜尋
話說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作者目錄欄的標題跟內容提要剛好代表女主跟男主的想法,
我覺得很有趣XD
越來越不妙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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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就認錯了?
賀雲舒憤怒地看著他,他略有點不自在,道,“我已經道歉了。”
她冷笑,“會道歉確實是一項了不得的本事。我只是好奇,襯衫甩給你,你既然查到
是哪一天,什麼時候做什麼事穿的衣裳,自然就該查到給你留下罪證的女人是誰。結果你
寧願交待行程,寧願甩錢給老婆息事寧人,也寧願醉酒討好老丈人和丈母娘,更寧願對老
婆說從來沒說過的對不起,就是不願意說那女人是誰,未免欺人太甚。”
“她是誰?”
“不記得了。”
這答案一出,方洲本能就覺得糟糕。
不知道是被動詞,主動權在它方,口紅印有意外的可能性,他可推卸完全責任;不記
得是主動詞,主動權在己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且,不記得大多數情況下是托詞,是
逼不得已的藉口,無法令人信服。
酒精真不是個好玩意,讓他腦子遲鈍了,居然說錯了話。
果然,賀雲舒的臉立刻黑了,往日水潤的眼裏更是起了熊熊大火,“這麼處心積慮的
隱藏,是個熟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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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雲舒提了離婚,方洲上門後被小小刁難灌酒,不過賀父賀母還偏向勸和所以稍微拆了
雲舒的台讓方洲發現態度就又有點硬起來了。
方洲被灌醉,大概也是藉著酒意道歉了,沒想到萬年沒認過錯一朝說起來只讓雲舒更加
憤怒,因為這反而代表他心虛。
目前已知有兩個問題:
1.方洲不肯說是誰的吻痕
2.生日宴突然加班三天是為什麼至今沒鬆過口
本來我想說那三天加班搞不好牽涉到熟人隱私所以方洲不說,可加上那個吻痕......
方洲要是真外遇,他在第七章應該就不會覺得雲舒故意找碴。但如果不是有外遇,這兩件
事情不知道是否相關?跟同一個人有關?為什麼要隱藏?熟人?
而且這樣重新回想第一章,方洲為什麼傳過簡訊了還要在生日宴上特別把人拉過來重複一
次自己加班的事情?莫不是心虛?
我一路追下來一直相信方洲這個人大小毛病不少,可出軌這種麻煩事不會幹。第七章的
方洲內心想法千不好、萬不好至少他對家庭的渴望是真的,可以感受到他忙碌之餘就喜歡
那種平凡的幸福。但我現在開始遲疑了......難怪雲舒這個時間點提出離婚,實在是方洲
行跡太可疑了。
雖然有人猜那個神祕熟人是趙祕書,但我本人傾向趙祕書室冤枉的,她可能就是個可憐的
背鍋角色,認真努力幹自己的工作卻總被人說閒話,好險雲舒沒那樣想那種。
唉呀我好想看後續啊!!!(抓心撓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