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久任獎金發給辦法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8-04-27 00:14:15
※ 引述《LargeTaco (yes)》之銘言:
: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a72423d6-3734-4f2d-9384-1af58a3920c8
: 預告訂定「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久任獎金發給辦法」
: 第三條 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久任獎金,依下列規定發給:
: 一、偏遠地區學校:本條例施行後,同一學校合計服務滿八年,表現優良者,於第八年支
: 給成績考核獎金時併同給與新臺幣(以下同)七萬元之獎金;服務滿十一年,表現優良者
: ,於第十一年支給成績考核獎金時併同給與十一萬元之獎金。
: 二、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本條例施行後,同一學校合計服務滿八年,表現優良者,於第八
: 年支給成績考核獎金時併同給與十萬元之獎金;服務滿十一年,表現優良者,於第十一年
: 支給成績考核獎金時併同給與十五萬元之獎金。
: 三、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本條例施行後,同一學校合計服務滿八年,表現優良者,於第八
: 年支給成績考核獎金時併同給與十五萬元之獎金;服務滿十一年,表現優良者,於第十一
: 年支給成績考核獎金時併同給與二十二萬元之獎金。
那如果在某偏遠學校服務滿七年
然後第八年因為學校附近條件改善(比如說交通改善)被取消偏遠學校資格
這樣會被取消獎金嗎?
然後
在這種偏遠學校服務
加給應該都拿來當交通費和時間成本了吧....
不如加給和資源再多給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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