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

作者: yuyuyu1130 (哈啾是想你)   2014-08-12 17:45:42
剛進入公司時,主管有給我一份關於公司規定的資料
上面寫說工作滿三個月未滿一年的員工
欲離職需於一個月前提出
想請問一下
如果工作還未滿三個月想離職,要多久前提出比較好?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08-12 17:57:00
雇主依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規定是不用提前告知,但是最好還是要提早說
作者: yuyuyu1130 (哈啾是想你)   2014-08-12 18:09:00
好我知道了 謝謝
作者: jitsuyo (獻給靈魂的詩)   2014-08-13 16:48:00
你該不會也是某韓妝的員工吧(務Y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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