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基法是否明確規定不能問同事薪水

作者: SiangS (SY)   2020-05-31 17:08:20
前老闆威脅我不簽自動離職,就要資遣我,理由是工作表現不佳,以及私下打探同事薪水

工作表現暫且不提,但,真的可以以[打聽同事薪水]這種理由資遣人嗎?我查勞基法好像
沒看到相關規定,而前老闆以這種理由資遣,可以跟相關單位投訴嗎?
謝謝!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20-05-31 17:14:00
n
作者: charlie01   2020-05-31 17:16:00
沒有這種規定
作者: lifegoeson (不見了 〒□〒)   2020-05-31 17:18:00
不自願離職就資遣?那當然請他快點資遣你呀
作者: G4 (國王 <( ̄︶ ̄)>)   2020-05-31 17:26:00
資遣不需要理由,一樣都是要被趕走,當然讓他資遣才有錢拿啊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0-05-31 17:26:00
看是不是同事投訴你啊,是我也討厭那種探人隱私的同事
作者: charlie01   2020-05-31 17:31:00
資遣哪來不需要理由 如果要走到法律這步關鍵點在於有沒有明確的資料或事項可以證明你「工作表現不佳」
作者: pujos (lks)   2020-05-31 17:33:00
你口裡的“先不提”那才是最重要的事還有要做不適任紀錄,真的世界簡單
作者: G4 (國王 <( ̄︶ ̄)>)   2020-05-31 17:35:00
資遣不需要理由指的是他可以隨便找任何理由,只要公司依法給資遣費,他要你走你也沒法拒絕
作者: pujos (lks)   2020-05-31 17:37:00
沒有任何一個員工可以被盯哨又找不出破綻啦(真這麼威傻逼才資遣你)
作者: G4 (國王 <( ̄︶ ̄)>)   2020-05-31 17:38:00
至於原po問得問題,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問,但公司內可以規定不能問,你硬要問不會犯法,就只是老闆不高興會找你麻煩,想開除你而已
作者: snsd56 (少時56)   2020-05-31 17:47:00
要找理由還不簡單 科科
作者: lulumii (魯魯咪)   2020-05-31 17:49:00
這個理由沒辦法資遣
作者: G4 (國王 <( ̄︶ ̄)>)   2020-05-31 17:53:00
我猜他也只是當下這樣跟你說而已,正常來說資遣書如果是由人資部門來寫,資遣原因是不可能去寫探聽薪資這種理由的,想要用資遣理由來檢舉不當資遣應該是有點困難,通常是都是錢沒給足會被告而已XD
作者: Taiwanbiru   2020-05-31 17:57:00
資遣其實非常不容易成立 這個要看勞工要不要追究而已要找理由還不簡單? 那是因為台灣勞工普遍良善資遣的理由政府是有規範的 惡意資遣是要補足薪資的像是表現不佳 這個是要提供改善計畫並提前知會員工這個你沒辦法提供 被判定資遣事實自始不存在機會很大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0-05-31 18:02:00
資遣不講理由還好亂講一些五四三的理由一定被告勞基法有對惡意資遣做規範如T大所說,這種爛理由你去告很容易告贏就算是試用期也不能惡意資遣的
作者: pujos (lks)   2020-05-31 18:06:00
我們廠上一個被資遣的,他們課長堵了他5、6個月,期間所以異常通通開成書面通知,最後跟他說掰掰,難嗎?一點都不,尤其是你真的被盯上的時候,資遣不會過的是那些懶到只用嘴喊的案例,實際上只要願意稍微出點力,沒開不了的人出來工作誰不知道異常可大可小,誰不犯錯的...
作者: Taiwanbiru   2020-05-31 18:07:00
是的。勞基法第11條已經規範公司可以資遣的狀況。而且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必須有試圖"改善的計畫跟紀錄"
作者: pujos (lks)   2020-05-31 18:10:00
勞工良善,這是多脫離現實
作者: Taiwanbiru   2020-05-31 18:11:00
然後公司就算事先計畫紀錄set好.但因為勞工屬於弱勢方
作者: pujos (lks)   2020-05-31 18:11:00
實際上到那個階段,彼此心知肚明,能留不能留早有結果,賴著不走才是毫無意義
作者: Taiwanbiru   2020-05-31 18:12:00
如果勞工可以舉證得出來有改善.公司會輸的機會也很大
作者: OnceAFreak (阿皮)   2020-05-31 18:14:00
很多台政,是那間阿,可以私私嗎
作者: Zhang274 (鮪魚)   2020-05-31 18:15:00
那都是公司內規在那邊壓榨員工而已 @@
作者: Taiwanbiru   2020-05-31 18:15:00
勞工大多良善是事實. 其實台灣公司很多違法的做法但普遍台灣勞工都是選擇忍耐 久了還變成"習俗"
作者: OnceAFreak (阿皮)   2020-05-31 18:24:00
這種單位還敢這樣搞,挺原po別跟他客氣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0-05-31 18:38:00
T大說的是事實啊很多案例都是員工不想告而已有拿錢就好像之前新北一個早餐店員工瘋狂應徵然後離職告僱主就是因為很多僱主都習慣亂解僱,沒有被告過
作者: ericthree (如果 她這樣動人)   2020-05-31 18:40:00
良善(X) 奴(O)
作者: lenta (Bianca)   2020-05-31 18:42:00
自認工作表現尚可。自認喔 呵呵
作者: Taiwanbiru   2020-05-31 18:48:00
開公司真的別跟勞工上法院. 判決大多會偏弱勢方的勞工沒事只是因為你沒有遇到那種要跟你搞到底的勞工而已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20-05-31 19:01:00
那當然秒選被資遣阿??? 打聽薪資那個都騙人的
作者: andy50814 (呆)   2020-05-31 19:20:00
e大中肯
作者: cheug0653 (Tiny Orbit)   2020-05-31 19:24:00
聰明的公司就直接異常累積 考績打爛 送你一個工作改善計畫 一定不通過 再見 ㄏㄏ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0-05-31 19:29:00
不簽自動離職就要資遣,問題是老闆都想要你走了幹嘛不走資遣再領一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20-05-31 20:26:00
台灣勞動法令就資遣、開除對勞工是真的非常友善吧
作者: lolitass (嘿)   2020-05-31 22:23:00
資遣不是有給資遣費就好 條件很難成立的好嗎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20-05-31 22:45:00
不自願離職他也只能資遣你阿,不然呢……囧
作者: YJM1106 (YM)   2020-05-31 23:21:00
要從無到有演變成合法資遣 要好一段時間喔~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20-05-31 23:45:00
公司要證明你不適任 但這其實很難證明只是台灣勞工普遍人好+打官司很麻煩 所以通常都吃下去如果剛好碰到有錢有閒或鐵了心要硬幹到底的 公司輸面高
作者: AA0132396 (Timmy77)   2020-06-01 09:27:00
打聽同仁薪水這個是沒有再勞基法的,不過公司可以設在公司規章內,處以記過處分等等,如果沒有記過輔導規勸等,直接用這個理由要資遣你,就可以趕快去申請調解了
作者: Jarround   2020-06-01 14:55:00
就讓他資遣阿,幹嘛要簽自願離職讓他省一筆錢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20-06-01 15:29:00
法律沒規定,就讓他資遣吧...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6-01 20:36:00
不簽才能告他阿,簽了嗎
作者: catherine213 (Catherine)   2020-06-01 21:43:00
沒有,不過有些公司會禁止談論薪水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06-02 00:40:00
有拿到錢就好 錢最實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