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臨時轉調業務單位正常嗎?

作者: liuliuyi2 (密碼都忘記)   2018-04-25 23:09:51
是這樣的
我的工作是純內勤
公司突然臨時有變動,原本電銷單位的人手不足,然後我就被要求去支援
原本說好大家輪流幫忙,
我只去一個月,
眼看一個月要結束了,
主管卻"告知"我下個月我繼續留任
我不妥協,主管一直求我,
要我共體時艱,
說的好像我不留就損害公司權益一樣
那我們來談談我的權益,
我的職務需要輪班,有輪班津貼,
工作多的時候時需要加班
(蠻常加班的)當然 有加班費
支援的電銷單位呢~無輪班無加班,
所以只領底薪 底薪 底薪!
(我不是正式電銷人員所以也沒有業績獎金)
我被變相降薪了嗎?
當時我同意幫忙支援,
現在我反而回不去原本的職務了
作者: StevenZ (Arc)   2018-04-25 23:14:00
看當初簽的合約,沒講到或是沒簽就走勞基法我記得好像有條是說變更後的待遇不得低於原職務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4-25 23:18:00
4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8-04-26 00:10:00
調動五原則吧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4-26 01:16:00
先開始找工作,之後開始攤牌要求回去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8-04-26 01:36:00
第三點不適用 ? 薪資不得對勞方不利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4-26 08:49:00
薪資看全薪不是底薪不過取消津貼好像是合法的
作者: klyuch (Meeko)   2018-04-26 20:31:00
職務調動須符合原則: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你可以說明自己無法努力學習仍勝任;每人個性不同,你面對陌生電銷客戶承受壓力很大。同時,需注意電銷業績不可太好。至於薪資部分,這就是台灣資方的伎倆,把一份薪水拆成多份多種名目的手法。你可拿出過去一年的平均薪資佐證,跟現在的薪資比較;即可說明此為對你不利之調整,且你的能力無法勝任此工作。*更正: 說明自己「努力學習仍無法勝任」
作者: loveran (亞當斯)   2018-04-26 22:56:00
聽起來像客服支援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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