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聘雇契約問題

作者: nose0115 (nose888)   2017-12-25 00:07:37
大家好,
之前急著找工作,
收到offer後去公司報到那天簽了契約,
雖然當下有意識到這條好像不太合理,
但是當下為了想要工作還是簽下去了......
其中有一條是‘如同意在一個月內(含)自行離職,將放棄該期間薪資並且支付新台幣五
千元作為人事及教育訓練等相關成本之賠償‘
但是現在不到一個月我就想走了啊啊啊啊
但是我才不想做白工又要賠5000...
更何況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培訓,
請問大家這條合約是成立的嗎QQ
謝謝大家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7-12-25 00:10:00
可以不要賠 但會拿不到服務證明書(有些公司會要)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17-12-25 00:14:00
他有給你簽約金嗎? 沒有的話無效喔要討薪水 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記得留打卡紀錄
作者: empresscute   2017-12-25 00:15:00
聽說簽了名合約是陳立的(無論合理與否)。撐一個月看看吧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7-12-25 00:25:00
勞基法第15-1條自己去翻來看看
作者: benjelly (怎麼突然變 本加厲)   2017-12-25 01:55:00
鬼島企業會自律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7-12-25 02:12:00
懂不懂法律啊?違反勞基法的契約根本無效...別再出來亂嚇人
作者: inurry (等待)   2017-12-25 08:03:00
看公司敢不敢跟你賭。賭你不敢去勞工局申訴
作者: JosephCYC (JosephCYC)   2017-12-25 10:09:00
大家都簽了你就簽吧 年底了難找工作
作者: TaiHsinchu   2017-12-25 21:07:00
勞工局申訴+爆料各大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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