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目前是負責小額採購的部分
我查了這方面的利益衝突迴避規定
裡面只有規範家屬和親屬
如果有公務員A 每次買文具的時候
都找朋友B家裡開的文具行採購
B的爸爸大喜 不時請A吃大餐
請問這樣是否有觸法之虞呢?謝謝
作者:
kutkin ( )
2025-05-24 18:30:00殷實商人才可以
作者:
romanmin (腦筋急轉彎版在那?)
2025-05-24 18:39:00先看看有沒有黨證XD
作者:
newasus (我是蘿莉控我自豪)
2025-05-24 18:58:00「請吃大餐」這100%違法,不用懷疑沒有迴避本身不犯法,但有對價行為就犯法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25-05-24 18:59:00剛開始沒問題,但人心不會知足,你或對方嘗到甜頭就會想要更多,然後就會出問題了等你被請吃飯到一個數字後,就不是你說了算了是對方說了算,你只有乖乖配合的份
作者: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25-05-24 19:08:00廠商請民代吃飯是單純友誼互動 你朋友請你吃飯小額採購是圖利廠商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5-05-24 19:10:00有點恐怖耶 一個把柄落在人家手裡 可不要被對方留下紀錄
作者: Ariettina (Ari) 2025-05-24 19:24:00
看有沒有黨證,有關係就沒關係,這裡是台灣
最好要 不然哪天你要選舉的時候某黨會瘋狂造謠 人格毀滅你
作者:
states (休息一下)
2025-05-24 20:13:00吃飯肯定不行
作者:
cchsiao (cchsiao)
2025-05-24 20:42:00會怕就是迴避
作者: y932987 2025-05-24 21:58:00
綠色不用迴避
如果是你自己的話建議不要去吃大餐。如果是你討厭的人這樣搞的話,建議可以開始收集證據了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25-05-24 23:00:00警大校長都可以跟黑道餐敘安全下莊
想吃牢飯就去做,這真要判你有罪是能成立貪汙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的。
作者:
hadbeen (你在哪)
2025-05-24 23:41:00這個對價關係就比excel pay明顯多惹
作者: wpw1828 (GForce) 2025-05-25 06:05:00
先不講對價關係的部分,光是只向固定廠商採購,被有心人檢舉就有得受了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5-05-25 06:45:00刑法121條了解一下
作者:
glik (車展好多人)
2025-05-25 07:52:00你都沒想過別人可以怎麼講嗎XD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25-05-25 09:00:00為什麼不用冷錢包呢(誤
作者:
en90508 (EN)
2025-05-25 09:37:00對方應該不屬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對象吧?但是應該有觸犯廉政倫理規範建議買就買,不要去吃,或許會被有心人士檢舉你貪瀆
回樓上,這不光是利益衝突迴避,而是有「圖利」阿而且如果還吃大餐的話會直接變成收賄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25-05-25 10:32:00有時候看大家這麼認真也太可愛 結果殷實商人或是小吃店直接xx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25-05-25 11:21:00白色是原諒的顏色
作者:
petguy (petguy)
2025-05-25 12:06:00不要當朋友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25-05-25 13:10:00值得嗎?我寧願請朋友吃飯說不好意思要避開他們公司
即便刑法不容易定罪,但隨時都要想著升官的時候,人家要怎麼發黑函攻擊你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25-05-25 15:24:00顏色對了是便民 顏色不對是圖利 有請吃飯,甚至算收賄這個看新聞就知道了
作者:
ll6a (老成a~)
2025-05-25 15:34:00某些樓一看就知道不是公務員,廠商跟採購一定會是不錯的朋友,像是工程標你找不認識的做,後面99%出包 0.0..這就是為啥聰明人都要用最有利標而不是最低標,優質認識的朋友知根知底不容易出包,當然那種小吃店資格根本不符也能得標就比較扯單純朋友情誼吃個飯違反倫理規範說實在也沒啥行政規則而已,重點是在不能有職務權限上的對價關係,例如放水驗收不過私下場合就比較麻煩,要是你朋友咬你說有請吃飯當作你給他標的答謝,這就變成後謝,那就要看法官採不採信你吃這頓飯跟你給他標到底有沒有因果關係這就跟性侵或是性騷擾,常常單方面說詞加上法官自由心證就能定罪的衰小事最好還是盡量避免
作者:
eno4022 (eno)
2025-05-25 17:14:00再怎麼不錯的朋友,一起吃飯就是看起來有問題,更別說被請客了。案子順利也就算了,案子不順利,廠商朋友來拜託你,幫還是不幫?從一開始就別被請,保持中立就不難到底是有多窮才會缺那頓飯非吃不可?
作者:
kutkin ( )
2025-05-25 19:53:00業務關係的社交禮儀程度而已
作者: firewill 2025-05-25 21:10:00
能避就避,90%出事的都是被檢舉,不要有把柄在別人手上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5-05-25 21:32:00
有0證 資本額10萬就可以買賣破千萬的東西了
作者:
joe55688 (56是殺小)
2025-05-26 02:54:00吃完大餐換吃牢飯 怎麼樣都賺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5-05-26 10:54:00不要吃大餐的話應該沒問題,朋友關係是不確定的,換個角度想,就算本來不是朋友,你採買過一次就變朋友了不是嘛但是吃大餐這個盡量不要,你查查政風宣導都明確寫不建議了吃吃飯都不建議了,你還吃大餐哩
作者: loserforever (請大家幫我抓小偷) 2025-05-26 11:23:00
請定義朋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5-05-26 11:29:00今天吵架明天就不是朋友啦
作者:
mmas (狗狗)
2025-05-27 10:19:00買文具是能買多少 買到還能請吃大餐??
作者: rock0522 2025-06-02 16:46:00
本篇已轉知政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