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任職年資雖尚淺
最佳情形到下次高普考至少繳的也接近4.5萬 要是再考兩年才會上
那就是更多了
而且主因是
1.本人要考的不同職系,年資不能併計
2.公保年資上限35年 ,本人預計三年內考上都會繳超過35年才能退休,也就是無論
如何這幾年繳的對於我退休領的錢的金額上限沒有實益
假設上在未來某個時點(繳納退撫基金剩餘年數>65-35)考上之時想要領回自己繳的
退撫基金該如何處理
A.一樣辦辭職跟到職同一天
B.辭職日跟到職日必須有真實的時間區隔(例如離職一日,後一日才報到)在離職
後申請領回
請問人事強者,應該是A.或是B.的情形才正確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