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凍結板規第十一條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4 15:39:59
為了維護與引領公民板良善的討論風氣、具備一定的閱讀品質,
我不樂見板友之間用開嘲諷或貶低對立面的方式發言。
大家都是成年人,好好的講話我想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
如果一開口就是要惡性的言語嘲諷的言語,
我想,左轉政黑會比較適合。
因此,在我擔任公民板主的期間內,
我凍結公民板規第十一條,
不再允許這些挑釁似的戲謔字詞出現。
換句話說,待我卸任後由其他板友接手板主,
看新板主決定要沿用或是恢復。
一旦有類似言論出現,我會先祭出14-1的警告,
不聽勸者,我將依照情節輕重自由心證給予應有之規範處分。
老話一句:
要嘲諷請對政府開幹,不要槍口對板友。
以上。
板工 aimify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9-05 03:25:00
請問在新板規後,指稱他人“黨工”,算是減損名譽嗎?嘲諷政府“執政超低能”應該不算違規,那如果嘲諷特定政治人物呢?常見的“花蓮縣長”→嘲諷“花蓮王”,新板規下,這樣算違規嗎?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5 09:36:00
以「槍口對外不對內」的原則下,講板友黨工原則上是不行的,除非講者拿得出證明(就像姚人多說的,指控以前請先拿出證據),否則我會以14-1先警告提醒板友該注意自己的言論了。至於講政府什麼花蓮王之類的,那個ok。嘲諷政治人物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有板友身兼政治人物(如水豚君),那抱歉,公民板的板規保護就沒有「純板友」那麼周全:p,因為我認同政治人物必須擁有一定的氣度讓民眾檢視與挑戰。希望這樣的說明有解釋到你的疑問^^
作者: darkseer   2018-09-05 12:49:00
推 我覺得罵人最後只會讓討論品質越來越低好好說話的要費心論述,罵人的只需要出一張嘴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5 13:17:00
是的,我不樂見酸來酸去的場面,除了把大家搞得烏煙瘴氣心情惡劣之外,沒有什麼太大的用處。因此,有賴眾板友作伙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9-05 16:33:00
推,謝謝解釋。板主用心我也覺得講人黨工需要拿出證據。黨工雖然不是什麼辱罵詞,就是指為黨工作的人;但是講「黨工」確實讓人不爽,好像收了政黨好處,替政黨發言一樣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5 17:39:00
對的,純粹只是一種起毛雞問題XDDD,如果是我莫名被人亂扣帽子,我也會不爽~~別客氣,應該的^^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9-05 18:01:00
我都直接跟講我黨工的鄉民要薪水wwww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9-05 18:58:00
是說那傳統罵法呢?鐵藍鐵綠,xx派什麼的
作者: darkseer   2018-09-07 11:39:00
幫樓上QQ 我覺得你那樣問,是有點像是問怎樣罵可以aimify大的「板友」也不是指你吧,只是有些口語容易誤會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9-07 15:57:00
會特地舉這部分是因為這是最常罵的東西這樣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9-07 16:48:00
那針對台獨份子亂罵一通的可以桶嗎XD 像每次討論台獨時的某位鄉民話說黨工到底有什麼負面了,上網發廢文還能領錢耶,還是工作上有要求不能被認出來?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7 16:49:00
亂罵的我一樣會先警告,警告不聽者視情形處分
作者: kogamasao (丸紅斯基柏格)   2018-09-07 17:53:00
對!對政府開幹,不要槍口對板友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9-08 00:19:00
應該說不是黨工的人被指責黨工,有如電影板認真寫心得文卻被亂指是工讀生一樣。大概這樣的概念?是黨工被指黨工就沒差了,就黨工。不過依新規,說黨工要提出證明。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8 07:56:00
在電影板被認為工讀生、在網購板被認為廣告文,都是一樣的讓人不爽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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