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勞動局詹子藝對勞基法 備查 的看法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18-01-16 11:18:17
勞動局詹子藝對勞基法 備查 的看法
審查是公務員拿到公文後一定會做的動作,就是「看內容」,有問題就退,沒問題就過。
沒有核准,公文用語叫核備。
備查跟核備的差異在於,核備是針對內容有無符合政府規定做審查,比方說各類送審資料
有一定格式,當你「全部合法」,會用核備。
備查擇用再不完全政府審查事項裡面,像勞資協商文件,只要「無違法事項」,就會備查

差別在於勞資協商本來就是雙方合意事項,不牴觸勞基法底限,高於或等於勞基法的部份
,「你們說了算」,不然政府就侵犯人民契約自由了。
核備則是「政府說了算」。
但不是備查政府就不審查,政府絕對會審查,因為只要一開始協議就違法,自然「不予備
查」,若「文件合法」,就同意備查,但是後如果老闆違背協議內容,政府這邊就有紙本
證據可以證明「當初你明明說要這樣怎麼沒照做」,等於政府幫老公保全證據。
格式不合當然也可能不予備查,而不予備查就表示這份協議沒效力,因為法令規定必須經
政府備查。
不管哪種文件,進政府部門就是先審過看有沒有沒有問題,不管是格式還是內容。
我以前就在審工作規則的你當我沒退過人家東西喔?企業送的規則只要有不合法就退件、
未經勞資會議通過也退件、勞資會議格式不符也退件、會議中勞工有疑義的地方沒處裡完
也退件,誰跟你不會退件。
備查這個動作,有「同意備查」跟「不予備查」兩種結果
個人的問題
一,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自協商和跑行政
沒有罰則
二,
只要「無違法事項」,就會備查。
對照美珠的合法的但不合理的班表
不是證明了綠的在開資方的方便之門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1-21 10:43:00
來源?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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