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教育部對南部某學校性侵事件國賠的回覆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10-29 17:06:25
親愛的夥伴:
看到olc大貢獻自己的專業,並付出行動對衛福部寫信表達看法,
想到之前 dian9大(9/18日)等三位版友對南部特教學校案件與國賠的關心,
提出的行動,
我於9月18日有寫信給教育部長信箱,
於10月23日收到回信,
以下是我的信和教育部的回答,
分享於此,請各位夥伴幫忙我了解(翻譯)教育部的回答,
並討論這樣的答覆對議題澄清與幫助了解的有效度,謝謝。
如果我要回信,可以怎麼說呢?謝謝大家
PS1.回函中的「略以」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配合其所連接的標點符號,是我前所未見的型式,有夥伴可以幫忙了解嗎?謝謝
PS2.回函使用PDF的圖檔,也是首見,這樣是不是也增加一個門檻呢?
1.給教育部吳部長的信:20140918
陳情主旨為:請問教育部吳部長對南聰特教性侵國賠案的求償做法
陳情內容為:
親愛的吳部長,您好:
謝謝您願意在國家艱難的時候,承擔責任,擔任教育部長,
為國家的百年大計與國民素養的提升,勇於出面負起回饋社會栽培的責任。
謝謝您,向您致敬。
因為傳來教育部對台南特教性侵案,教育部目前為止,
仍未對有相關責任的教育官員提起賠償責任的法律請求,
以致可能形成相關國家賠償要由全民買單的消息,
因為之前在國防部的江國慶冤案中,
我深覺得全民既以稅賦為行政官員提供相當的生活條件,
權責相符的思考下,
似不應在公僕做出錯誤決定後,仍要納稅人承擔責任。
因此,想請問吳部長,
教育部是否會在2014年10月法律期限前,
提出對相關失職人員的賠償要求,
以維護國家公務員的尊嚴與權責,並讓國家的制度能更加深化進步,
使社會對教育部的信心得以恢復,
使吳部長的施政得到國民的信任與支持,
推動對國家百年人才的改革和進步,
謝謝吳部長與教育部同仁的辛苦,
並祝部長與教育部同仁,
政務福國立民,辛勞都得代價!
XXX 敬上 20140918
2.20140918 教育部部長信箱的回覆
您好:
  您來信詢問有關事宜,
因案屬(國教署)權責,已將您的來信轉寄該機關辦理(聯絡電話:(04)3706-1800)
              敬祝 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教育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上
3.2014102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意信箱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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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件為本署署長信箱系統自動發信回覆民眾之郵件位址,
請勿直接回覆,
若有其它相關意見,請至署長信箱網站,
請至署長信箱網站(http://www.k12ea.gov.tw/ap/mail.aspx)填寫,
造成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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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對於本署回覆內容仍有不暸解之處,歡迎來電詢問,本署將竭誠為您服務。
爾後您對於本署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敬上
請連結至下方網址,填寫滿意度調查表(請於回覆信件次日起,7日內填寫完畢,逾期失效)
PS.答覆的內容是一個PDF圖片檔:網址:http://goo.gl/W9pc0C
文中有好幾個點,我想提出問題,
請大家幫忙看一下,
也幫我了解這封信的意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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