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7-08-15 02:01:47事實經過:
朋友A說要幫朋友B辦停車證跟入場證需要身分證影本跟行照
沒想到卻是拿著B的影本和行照偷偷跑去辦機車過戶
再騎著B的機車分別跑去兩間當鋪當了5萬和3萬
最後把機車騎回來還B後說掰掰後人就不見了...
問題:
請問如果明早去報案,要過多久才能逮捕A
沒逮捕到A的期間機車跟欠當鋪的錢怎麼辦,由B還嗎?
不還是否會直接被拖走.......
報案後機車能在過戶回來嗎?要多久才能再過戶回來呢,過戶回來後欠當鋪的錢怎算
另外能告A什麼罪名呢
朋友B今晚剛得知道此事很震驚也很難過
想說上來幫他問問QQ
希望有好心人能幫解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