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郵資不足 及 查無此人

作者: speedthunder (迅雷)   2014-05-11 06:21:16
※ 引述《Lavchi (拉維奇)》之銘言:
: 想到一些郵局可以不用付錢寄信的幾個 bug
: 想問底下兩種情況郵局會如何處理?
: 1. 郵資不足情況
: 上網查大多數都是說依然會寄過去,但會請收信人補郵資
: 想問
: 1.1 如果收信人不願意付郵資的話,那會發生什麼事?
: 是會退回給寄信人嗎?
: 1.2 同上,如果我想寄信給 A,但我把寄信人寫 A,收信人寫我自己
: 幾天後郵差寄給我了 但我說我不願意補郵資
: 這樣不就退回給 A 的意思? (變相寄信給 A 的意思?)
: 2. 查無此住址
: 上網查到的是說當查無此住址時會退回去
: 想問
: 2.1 如果我想寄信給 B,寄信人我寫 B 的住址
: 然後收信人我隨便寫不存在的住址,例如寫台北市八卦村、西斯路 5566 號
: 郵差發現找不到此地址,便會退回給寄信人 (也就是當初我寫的 B)
: 等於變相寄信給 B 的意思嗎?
: 2.2 同上,如果退回需要收費,那怎麼知道要收多少錢?
: 是看從哪個郵筒 (地區) 蓋郵戳
: 然後計算從退回的郵局到退回地址的距離費用嗎?
: 2.3 同上,如果退回真的要收費,費用跟真正寄出費用比較呢?
: 例如從嘉義 "寄信" 到台北
: 例如從嘉義 "退回" 到台北
: 哪個比較便宜? 還是一樣? (可能平信與包裹不同)
: 如果退回比較便宜,那是不是可以用這招少支出費用?
: 當然沒必要省這幾塊去搞得這麼麻煩 XD
: 單純好奇問題的答案而已
: 先謝謝知道答案的大大了
其實你所提出的問題,應該跑不掉郵資
此種方式應該只能用在平信、印刷物或
名信片不管是由哪一方收件,都會由收
件方多收5圓的欠資手續費,當然兩方
都無法送達時,就會以無著郵件處理,
會寄達的原因也不是沒意外,有些郵差
會自掏腰包貼上郵資後再寄出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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