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分配到遠傳

作者: akitosoma (龍神之紙~抽取式?)   2015-08-20 15:57:44
前天去查詢是否可申辦,
因為名下已有遠傳4G門號
所以他給我的方案是299*24
第一年吃到飽,網內免費,網外+市話20分鐘
第二年1.5G
搭配 ZenFone5 LTE 0元(預繳1200)
原本通知今天去領手機
但是今天又去補簽一份大眾電信的切結書
還沒NP成功..
有需要聯絡大眾電信的,切結書上有個電話
大眾電信:02-2351-0908 (這是破產管理人的電話)
==分隔線==
剛剛打去詢問,如果之前有欠費導致停話,則門號不能移轉
必須等到10月才能向分配的業者申辦
可以先打電話詢問是否有欠費
繳費方式:(無摺存款)
上海商業銀行仁愛分行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周佑霖
2420-3000-591-282
給大家參考
==分隔線==
切結書內容:
一、上開門號係本人原於大眾電信所租用,本人同意
民國104年9月30日前,不會過戶予第三人。
期間若有第三人舉證或經主管機關查證,
並非本人原於大眾電信所租用者,本人同意貴公司通知
移入業者逕行辦理門號退租,並將本門號歸還貴公司。
→意思是如果過戶門號就沒了?
二、上開門號於申租期間對貴公司或他電信公司所發生之月租費、
通信費、違約補償費及相關費用等,概由本人負責繳付,絕無異議。
三、上開門號若經由查證非本人原於大眾電信所租用,致違反法令或
致他人權益受損害,概由本人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絕無異議。
四、本人同意貴公司向大眾電信或其委託之第三人,查詢本人是否為
原大眾電信之合法租用人。
五、若本人之門號非貴公司之指配號碼,同意貴公司將本人申裝書影本
傳真給原號碼指配之電信業者。以便辦理號碼可攜作業。
六、本人知悉:若有積欠大眾電信之電信費用應自行完成清償,
該欠費不因向貴公司申辦服務而消滅。(聯絡電話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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