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球一動處分案 NCC、行政院訴願會爆歧

作者: richjf (jeff)   2015-10-23 05:50:49
全球一動處分案 NCC、行政院訴願會爆歧見
行政院訴願會撤銷通傳會(NCC)對於全球一動的處分及3項負擔,NCC22日表示遺憾,指
訴願會違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顯然違法。
NCC7月間核准全球一動變更系統建設計畫,但附加3項負擔,內容包括:(1)依其事業計
畫書所載時程,完成所規劃之2,159台基地台建置、取得電台執照並通過系統技術審驗;
(2)全球一動設置及使用之基地台及用戶終端設備應遵循電磁波相關法令;(3)為確保
消費者權益,全球一動應公開與本次變更有關之服務資訊。
NCC指出,3項負擔是為了確保全球一動的系統建設計畫變更符合其事業計畫書所載責任,
基於裁量而合一作成,若單獨除去該負擔,主要處分之合法性即產生疑慮,因而無法單獨
撤銷負擔,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700號判決已明示此一意旨,而行政院前述訴願決定
,卻違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作成單獨撤銷3項負擔之決定,影響原處分的適法性。
NCC表示,「此一訴願決定顯然違法,也已侵越獨立機關之法定職權,NCC深表不解與遺憾
」。
NCC說明,全球一動自7月13日取得核准處分後,截至該公司事業計畫書所載建設期限9月
30日為止,申請新增基地台進口數量0台、射頻單體進口數量0個,基地台架設許可數量7
台、電台執照數量0台,均未依照處分內容建置基地台,而且歷年系統建設大幅落後,罔
顧事業計畫書中承諾之建設期限,影響服務品質,更顯見3項負擔,確有其必要性及正當
性。
NCC也指出,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特許期間均為法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之特許執照期限為6
年,依法無從展延,全球一動卻不斷透過陳情及訴願等各種手段,要求延展特許期限,
NCC依法無從屈從此一違法要求,業者自須經由換照合法程序,方可繼續經營該業務。至
全球一動提出之換照申請,NCC仍將依法審查,並預定於11月5日召開聽證會,以正當法律
程序保障當事人權益,並依法作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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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當初2g gsm能延照,搞到威寶最後不敵三雄舊有2g訊號覆蓋,慘賠出售給台灣之星。
這次為了4g釋照賺大錢,ncc算是鐵了心要讓wimax死絕,只是行政院訴願會這樣一搞,
年底2600釋照會讓td頻段執照標金大跌吧? 不知到時會爽到遠傳還是台灣之星呢?
中華、台灣大哥大是明顯會標fd的,遠傳、台灣之星標td的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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