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手機掉了,警察只給我報遺失不給我報侵佔

作者: benck (小倫)   2014-07-11 22:48:05
※ 引述《yjn (小歪)》之銘言:
: 我告訴他遺失半小時內就發現不見了,可能掉的地方也找遍了
: 撥回手機也變成語音留言
: 這表示手機不是被關機了不然就是SIM卡被拔掉了
: 我遺失時手機還有90%以上的電,不可能沒電
中間恕刪
: 他說這個情況是可以報侵佔的,可是那時已經報了遺失,木已成舟了
我幾年前也在小巨蛋掉了一隻Nokia 5800XM,那時有帶兩隻手機的習慣,
call了幾次之後,就不再通了,我合理懷疑是被撿走,關機。
一開始帶著手機盒子(有IMEI)去派出所報案,他們也只受理遺失。
回家後來越想越不爽警察的態度,就打電話到該區的議員服務處,
結果隔天派出所副所長就打來說,我可以去重報一次變刑案的侵占。
只要你講出來被侵佔的推斷合理,警察不應拒絕,不受理就申訴,
看你要跟督察、1999、議員、還是媒體,都可以。
他們不想辦侵占的原因是因為侵占屬於刑事案件,但是手機侵佔又不太容易破案,
如果沒破案,會讓破案的百分比記錄不好看。
大家掉手機都很難過,不是買手機的新台幣的問題,
而是裡面存的資料、Line聊天記錄、簡訊非常寶貴,是無價的。
不過,至今好多年了也沒有警察通知我有追蹤到IMEI,我猜可能賣到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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