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簽保密協定也沒用 綠帽士官拿錢沒封口害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0-08-08 14:27:32
簽保密協定也沒用 綠帽士官拿錢沒封口害妻被軍中汰除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3983
自由時報2020年8月8日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邱姓士官懷疑新婚妻子尤女與軍中同袍有染,他取得妻子和呂
姓男同學的私密對話紀錄,要求兩人要賠他20萬元,妻子和呂男為了保住軍中的工作,同
意給錢但要求邱簽下保密協定,規定邱不得對外宣揚此事否則要賠200萬元,不料邱竟又
向部隊長官透露妻子與呂男有染,害他們被部隊汰除,丟了工作的兩人,向邱求償200萬
,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邱應各賠15萬元。
判決指出,邱、尤兩人都在軍中服務,兩人結婚不到3年,就傳出妻子到燕巢工兵學校受
訓時,疑似與呂姓同袍有曖昧,邱偷偷登錄妻子的電腦(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和解不起訴
)取得妻子和呂男的親密對話後,他拿著這份對話紀錄要求尤、呂要賠他20萬元。
由於尤、呂兩人任職志願役士官,年薪約60多萬元,他們知道軍中相當重視男女份際,若
傳出男女有不當交往,可能會被軍中汰除,為了保住工作,他們同意給邱20萬元,但要求
邱簽下保密協定,不得對外宣揚此事,否則要各賠他們200萬元。
邱簽下保密協定後,竟又向部隊長官透露妻子和尤男過從甚密,還說自己有掌握到相關證
據,軍中介入調查後作出懲處,呂男被迫提前退伍,尤女也在任期屆滿時,被軍方判定無
法繼續留營汰除;丟了工作的兩人,認為邱違反保密協定,因此提告各求償2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邱辯稱自己沒有對外洩露尤、呂兩人的暖昧情形,是軍中長官早就聽到
傳聞才會調查,兩人丟工作與他無關,但部隊長官卻證稱,有接到邱來電提及尤女與同袍
疑有外遇。
法官認為,邱男向部隊長官透露過妻子與呂男過從甚密的訊息,雖違反保密協議,但尤、
呂丟工作的主因,是他們未守男女分際、毀損軍譽才遭懲處無法志願留營,且保密協議的
違約金定在200萬元,依3人的財力和資歷,實屬過高,因此判邱應各賠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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