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食勤兵控連上48天變半身不遂 訴請國賠遭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10-04 16:10:31
食勤兵控連上48天變半身不遂 訴請國賠遭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35976
自由時報2019年10月4日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許男赴澎湖擔任食勤兵,他指控,中隊後來剩下他1名食勤兵,
導致不堪負荷,且正值盛夏酷熱之際,仍被要求穿戴全套炊事服,形同凌虐性體罰,過程長
達48天;後來返台休假,卻突然半身不遂,他認為兩者相關,訴請國賠928萬餘元。台北地
院審結,認定許男所受傷害與當兵時工作量、衣著及連續工作48日未休假等,沒有相當因果
關係,判許男敗訴,可上訴。
許男委託律師具狀提到,入伍前兵役檢查時曾向醫生表示有胸悶、心悸、血壓偏高及顱內血
管瘤等疾病,後來抽中海軍,前往澎湖擔任海鋒大隊第六中隊食勤兵。依海鋒大隊廚房編制
應有2名食勤兵,但另名食勤兵2014年7月3日退伍後,食勤兵只剩他1人,之後雖有幫廚,但
隨即遭洪姓副中隊長撤掉,導致人力明顯不足,他無法負荷繁重工作量。
許男接著說,當時正值盛夏之際,洪姓副中隊仍要求進廚房必須穿戴全套炊事服,形同凌虐
性體罰,經連續工作48日後,最終得以在2014年8月17日返家休假,豈知返台後竟累到引發
疾病,最終導致半身不遂。
許男認為,海鋒大隊明知食勤兵不足害他工作量過重,且要求在高溫環境仍需穿戴全套炊事
服,加上長期未休假,導致罹患「自發性再脊髓出血、下肢偏癱」等重症,訴請國賠928萬9
882元。
但海軍司令部法務辯稱,依規定,食勤人員必須在工作場所穿著工作衣帽,而洪姓副中隊長
基於膳勤衛生,依規定要求許男穿著全套膳勤服裝執行膳食勤務,並無違失;此外,許男雖
主張食勤兵人力不足,但實際上仍有士兵會協助洗菜切菜,並無人力不足情況;至於連續48
日未休假部分,是許男主動要求「延休」所致,且未休假期間仍有外散假6次。
被告也說,經三軍總醫院認定,許男胸主動脈窄縮導致脊髓腔內出血結果,與穿著、負重及
執勤無直接因果關係,且台北榮總也認定許男負擔的廚房工作,與所受疾病無直接關係。
法官審理後採信醫院鑑定意見,認定許男雖在服役休假期間癱瘓,但其癱瘓結果與當兵時工
作量、衣著及連續工作48日未休假等沒有相當因果關係,判許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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