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要跟主管對幹嗎

作者: edward40812 (甘草治禿頭)   2025-09-02 17:29:31
※ 引述 《rainkaras》 之銘言:
: 肥肥當初面試就說好下班不on call不值班
: 但是現在上面頒布一套職責定義
: 要求下班時間處理系統異常
非上班時間處理公務
這算加班ㄅ
上班責任制除了薪資要達標
還要跟勞工局申請才可以ㄅ
你老闆484違法了
你島企業怎麼整天做這種抽象的事情
: 雖然現在主管跟當初面試的不同人了
: 所以我現在應該
: 1.直接對崩,表明拒絕遵守on call要求
: 2.不講話裝死,等異常發生的時候再消極處理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9-02 17:35:00
你島一堆違法企業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5-09-02 17:54:00
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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