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出大事啦

作者: PogChampLUL (火車站肥宅)   2025-06-26 17:30:52
※ 引述《PogChampLUL (東雲繪名的專屬柚子湯)》之銘言:
: → chuchu000: 最少幾個字啊 06/26 17:28
關於字數的標準,我是以康德的義務論為準則,也就是以當事人發文的當下其想法為主
如果是以自請水桶、擾亂看板為目的的話,那就違規
不是的話也不代表不違規,還要考慮其所造成的結果才行
當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當事人當時的想法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倫理學用主觀原則
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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