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少女與2男約砲「不戴套」 罹患性病不知是誰

作者: saturday5566 (星期六56)   2025-06-11 13:13:46
台中少女與2男約砲「不戴套」 罹患性病不知是誰傳染
自由時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未滿16歲少女小雅(化名),去年4月起,透過交友軟
體與彭姓與陳姓男子「約砲」,而且沒有保險措施(未戴保險套),不料,小雅竟罹患性
病,求診時醫院查覺異狀而通報警方,但無法確認是誰傳染給小雅,台中地院審理時,兩
人坦承犯行且賠償小雅和解,法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判刑
6月、10月,皆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彭男去年4月6日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小雅,當天傍晚於彭男租屋處見
面,發生性行為兩次(以1次論罪),陳男則是去年6月1日晚間,上網透過「探探」認識
小雅(化名),小雅當天晚間到陳男租屋處,與陳男發生性關係,翌日(2日)晚間又再
度發生性行為共兩次(以兩次論罪),之後小雅感染性病就醫,醫護人員通報後,小雅與
父親向台中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兩人違反小雅意願性侵害。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彭男供稱,他沒違反小雅意願,小雅一開始確實有說要戴保險套,但
經過他與小雅溝通後,小雅同意不戴保險套,陳男則是說,小雅沒有說要戴保險套,他沒戴
保險套,小雅也沒有拒絕,檢方認為無其他證據佐證2人違反小雅意願,不構成強制性
交罪,僅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起訴。
台中地院認為,兩人正值血氣方剛之齡,因一時衝動而忽視小雅未滿16歲,心智尚未成熟
而懵懂,僅因兩情相悅而性交,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秩序,影響小雅身心成長,兩人均坦承
全部犯行,深表悔意,賠償並與小雅父女達成調解,依上述罪名判處彭男6月徒刑、陳男
判刑10月,皆緩刑2年,條件是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1186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25-06-11 13:14:00
探探 當漏了
作者: caat0808 (桐生キキョウ)   2025-06-11 13:15:00
緩刑 對ㄚ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25-06-11 13:26:00
破麻爛鮑魚還能嫁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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