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EmiIia0923 (賽託希梅亞的契約者)》 之銘言:
:
: 王蛇
:
: 對方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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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天晚上都因為這件事睡不好
:
: 騎車也很害怕
:
: 常常騎一騎在路邊偷哭
:
: 而且我剛剛查了 法官判決精神賠償金額的要件
:
: 1.當事人身分 受害者
:
: 2.當事人社會地位 社會底層外送員
:
: 3.當事人收入 基本薪資
:
: 4.當事人職業 外送員
:
: 5.當事人年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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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案件造成的損害輕重 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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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看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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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個10萬不為過吧
:
: → WindowDragon: 這種東西就是開高給人殺價 很正常的 02/29 04:03
: 而且我覺得GG開跟丹哥說得有道理 如果確定他被判肇逃
: 不跟我和解 至少判六個月以上
: 就算能易科罰金也要18萬 我想不到不和解的理由
: ※ 編輯: EmiIia0923 (58.114.65.12 臺灣), 02/29/2024 04:04:40
一、什麼是肇事逃逸罪?
(一)肇事逃逸定義
「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車禍事故當下,肇事者沒有下車查看受害者傷亡情形或留下來處理
好現場,就立即自行離開的犯罪行為。
(二)構成汽、機車肇事逃逸要件是什麼?
1.行為人必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如果是非「動力」交通工具就不算。
2.行為人必須「肇事」,造成事故現場,簡單說就是撞到別人發生車禍。
3.在這場事故中必須導致人員傷亡,不管輕傷、重傷、死亡都算。
4. 逃跑,明知道自己讓人受傷還不下車察看,直接離開;或者下車了卻沒有處理好現場就
離開。
也就是既然「逃逸」必須是「知道自己造成了他人受傷或死亡,但還是逃跑」這樣才算,那
麼萬一肇事者完全不知道自己有撞到人或造成傷亡,這樣就不成立這條罪喔!
資料來源:雷皓明律師
2023-09-13更新
https://bit.ly/3IjaC8G
然後照你陳述對方的說法:
※ 引述 《EmiIia0923 (賽託希梅亞的契約者)》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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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肇逃的部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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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聽到摔車的聲音 也有回頭看
:
: 但看到我旁邊有車了
:
: 所以他認為與他無關 他就先行離開
:
: 他說上面這些話他做筆錄時有提及
:
還真有不小的可能不成立肇事逃逸ㄟ
畢竟你跟他雙方車輛並無擦撞
對方只要堅稱自己真的不知道害你摔車
法官還真的不一定會判他肇事逃逸ㄟ
你想用這一點跟對方獅子大開口
那你最好也要有心理準備會失敗ㄛ
不過修車費和醫藥費那些什麼ㄉ
該要的還是一定得要ㄉ
肥肥我比較悲觀喇!
也有可能這次真的就被你要到個10萬也說不定
反正你就試試看ㄅ
不要期待太高就好
對ㄚ
然後我順便問一下
你484看到雲柱這一篇
#1bt3wEbD (Marginalman)
※ 引述 《EmiIia0923 (賽託希梅亞的契約者)》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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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車費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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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子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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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帽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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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損失 54940
:
: 精神賠償 100000
:
: 好
:
: 先要這樣 開高一點給法官砍 應該OK吧==
:
才想說也來要個10萬精神賠償=.=
還有你跟雲柱一樣是煞車自摔嗎?
#1bbN9z4A (Marginalman)
這影片肥肥我看了好幾次
還是不懂為啥煞車會自摔ㄟ
姆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