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大衛&雞哥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8-04 19:09:47
剛剛看了看板警察局,嗯……
他是否不知道,「程序錯誤」、「未結案不應申訴」的原則嗎?
(且一般都是站長直接處理非跨板多貼的案件)
不管怎樣,這些私人恩怨,還是建議自行解決為妙。
而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部分,轉請司法偵辦似乎是更佳的選擇。
畢竟根據第二條第一款的定義: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
、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
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以及其他同法闡明之內容:
第五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
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第十九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
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作者: plzza0cats (西黑百夫長)   2020-08-04 19:15:00
大師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0-08-04 19:16:00
你工作是很閑的那種嗎==
作者: kitune (狐)   2020-08-04 19:28:00
馬來人應該是家裡有錢或在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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