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妳未滿16我誘拐未成年」他帶少女4次

作者: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19-12-04 16:28:56
明知故犯 「妳未滿16我誘拐未成年」他帶少女4次四腳獸
高雄陳姓男子前年和13歲少女交往,竟涉嫌帶少女在學校廁所、走廊,或網咖包廂發生性
行為,被少女母親察覺提告,高雄地院審理發現,少女曾問陳「若懷孕怎辦」,陳回「妳
未滿16我是誘拐未成年少女」,可見他明知兩人性行為違法,且仍未達成和解,依4個對
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共判陳4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22歲)2017年間認識僅13歲的少女,當年8月底晚上兩人就在前鎮
區某國小的廁所嘗禁果,同年10月夜間又兩度到某所國中的走廊、廁所發生性行為,12月
於鳳山某網咖的包廂性交。
陳姓男子第四次與少女性行為後,隔5天少女母親就發覺不對勁,怒帶女兒報警告陳,而
少女驗傷採集的檢體,DNA也與陳的唾液相符。
陳姓男子審理時認罪,向法院請求他當時智識淺薄,與少女情投意合,惡性不重,盼能輕
判;不過合議庭發現他與少女對話紀錄,少女問「若我懷孕你會有什麼反應」,陳回「嚇
到然後我會被抓去關」、「妳未滿16我是誘拐未成年少女」,顯示陳明知與少女性交會有
刑責,卻明知故犯。
合議庭也認為,陳姓男子於準備程序庭就未到,被通緝才到案,進行審判程序時再度不到
庭,法院又發布通緝,當他到案後便裁定羈押,可見陳漠視司法程序、逃避罪責,且從未
賠償少女,不給予減刑,依4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刑3年4月、共執行4年半。高雄陳姓男子前年和13歲少女交往,竟涉嫌帶少女在學校廁所、走廊,或網咖包廂發生性
行為,被少女母親察覺提告,高雄地院審理發現,少女曾問陳「若懷孕怎辦」,陳回「妳
未滿16我是誘拐未成年少女」,可見他明知兩人性行為違法,且仍未達成和解,依4個對
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共判陳4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22歲)2017年間認識僅13歲的少女,當年8月底晚上兩人就在前鎮
區某國小的廁所嘗禁果,同年10月夜間又兩度到某所國中的走廊、廁所發生性行為,12月
於鳳山某網咖的包廂性交。
陳姓男子第四次與少女性行為後,隔5天少女母親就發覺不對勁,怒帶女兒報警告陳,而
少女驗傷採集的檢體,DNA也與陳的唾液相符。
陳姓男子審理時認罪,向法院請求他當時智識淺薄,與少女情投意合,惡性不重,盼能輕
判;不過合議庭發現他與少女對話紀錄,少女問「若我懷孕你會有什麼反應」,陳回「嚇
到然後我會被抓去關」、「妳未滿16我是誘拐未成年少女」,顯示陳明知與少女性交會有
刑責,卻明知故犯。
合議庭也認為,陳姓男子於準備程序庭就未到,被通緝才到案,進行審判程序時再度不到
庭,法院又發布通緝,當他到案後便裁定羈押,可見陳漠視司法程序、逃避罪責,且從未
賠償少女,不給予減刑,依4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刑3年4月、共執行4年半。
作者: ken890126 (靈魂奸商 路西法)   2019-12-04 16:52:00
好爽
作者: sixB (6B)   2019-12-04 17:00:00
ken寶也可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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