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bing (無)》之銘言:
: 今天看到不起訴書了,大概發表一下
: ※ 引述《LawsuitSugID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之銘言:
: : 在下被ptt鼎鼎大名的某J先生提告妨礙名譽
: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總之僅供參考
: 我只去了兩次偵查庭,兩次的概要大概是:
: 第一次,問了兩個問題
: 1. 這ID是不是你? -> 是
: 2. 你是不是住這地址? -> 不是,現在住.....
: 第二次,一個問題都沒問,告知轉被告
: 然後就收到不起訴通知了,也就是說
: 如果他沒有好心寄信過來提醒,我要到現在才知道自己被告什麼!
: 不起訴的理由是超過六個月告訴期
: 他告人告這麼多次,我想沒道理不知道,大概就是這樣被直接打槍不起訴了
: (當然,檢察官有查過並附上他的案件紀錄證明這件事)
: 比較意外的是,鮮少出庭的他竟然出庭了
: 外觀看起來比實際年輕,嬌小可愛,以外講出來大概都會被告所以先不管
: 還有,他沒找我和解,是我看起來太兇了嗎QwQ
: 可以的話我希望能再多跑幾趟,我真的很想藉機放假!
: : 另外開偵察庭時強烈建議和外面的替代役男拿年籍資料單填寫
: : 你沒拿的話個人資料包括戶籍地、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證字號都會被寫在處份書上
: : 其他收到處份書的人都會得到你的個人資料
: : 處份書上會把原告和沒拿年籍資料單的被告的資料都寫得很清楚
: : 以上
: : 分享個人經驗
: 我看不起訴書是沒有這些東西,想請問這是否與檢察官風格有關?
: 另外,如果有和解,會寫在哪?
: 開頭寫到的"上列被告等......認應為不起訴處分"
: 這句代表所有被告都沒和解,或者和解的已經被除在名單外了?
我和b兄應該是同一份不起訴書,既然b兄分享了,我也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好了
首先,我收到的傳票是在新竹他字案(但後來也證實不是獨立案件,而是某偵字的分案)
這個案子,我的房東幫我出庭了四次(因為我常出差且查到的IP都是租屋處分接出來的)
而我個人是在四月份才正式在戶籍地收到傳票(應該查到手機IP吧),並於五月開庭
很可惜原告沒到,無緣見其廬山真面目,當天到場還有另一位(但當庭不承認使用
該ID,我相信也不是本人,因為看起來真的不像),當庭詢問我:
1.本人基本資料,姓名、住址、此ID是否我所使用
2.回答完並且承認使用此ID後,立即宣告我為被告身分,另一位由於不承認使用該
ID,則詢問了一些Email使用狀況,和相關的註冊訊息就請回了,留下我單獨詢問
3.檢察事務官將原告控告的文章推文一一翻閱給我看,並一一詢問我為何會有這些
發言,我也一一如實回答(真的不用怕,如果自認沒錯就如實回答就好,當然你要閃一點
也是可以,個人還是不建議太情緒化就是了)
4.回答完後將供詞印出來給我看,確認無誤後簽名回家等通知
期間無與原告和解且沒有開第二次偵查庭,然後在上週領到不起訴書40頁
========================================心得================================
開庭的地方離我公司很近,但為了這件事請半天特休,其實蠻浪費的(當天還下大雨)
雖然詢問了一些法律意見認為我的推文達不到起訴要件,但對於第一次跑法院事後
又完全無聲無息六個月,內心還是受到了一點小小的影響。
各位將來如果真的遇到類似的訴訟,真的不需要害怕,來版上參考一下前人經驗會受
益良多的!
另外,記得要填單遮掉個人資料,這份不起訴書內大家都沒遮,結果變成一份實名認
證書....orz
最後,仔細看完這40頁後,雖然獲得不起訴,但其實越看越感慨,一方面年紀也有點
了,實在沒啥心力繼續在PTT上跟鄉民魯蛇、嘴砲、30cm、EE cup下去,沒事還要被告被人
肉,另一方面主要也是ID根本被實名認證,怕被有心人士拿來利用,所以應該會在短期內
慢慢將PTT戒掉,也順便廢棄掉這個ID!
祝各位有被告的版友官司順利、沒被告的版友身體永遠健康!
PS.擁有我個人資料的只有不起訴書上的ID,本人沒有同意公開任何資訊,也希望不要有任
何人使用到與我相關資訊!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