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個人被告經驗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4-11-30 02:51:11
※ 引述《bbbing (無)》之銘言:
: 今天看到不起訴書了,大概發表一下
: ※ 引述《LawsuitSugID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之銘言:
: : 在下被ptt鼎鼎大名的某J先生提告妨礙名譽
: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總之僅供參考
: 我只去了兩次偵查庭,兩次的概要大概是:
: 第一次,問了兩個問題
: 1. 這ID是不是你? -> 是
: 2. 你是不是住這地址? -> 不是,現在住.....
: 第二次,一個問題都沒問,告知轉被告
: 然後就收到不起訴通知了,也就是說
: 如果他沒有好心寄信過來提醒,我要到現在才知道自己被告什麼!
: 不起訴的理由是超過六個月告訴期
: 他告人告這麼多次,我想沒道理不知道,大概就是這樣被直接打槍不起訴了
: (當然,檢察官有查過並附上他的案件紀錄證明這件事)
: 比較意外的是,鮮少出庭的他竟然出庭了
: 外觀看起來比實際年輕,嬌小可愛,以外講出來大概都會被告所以先不管
: 還有,他沒找我和解,是我看起來太兇了嗎QwQ
: 可以的話我希望能再多跑幾趟,我真的很想藉機放假!
: : 另外開偵察庭時強烈建議和外面的替代役男拿年籍資料單填寫
: : 你沒拿的話個人資料包括戶籍地、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證字號都會被寫在處份書上
: : 其他收到處份書的人都會得到你的個人資料
: : 處份書上會把原告和沒拿年籍資料單的被告的資料都寫得很清楚
: : 以上
: : 分享個人經驗
: 我看不起訴書是沒有這些東西,想請問這是否與檢察官風格有關?
: 另外,如果有和解,會寫在哪?
: 開頭寫到的"上列被告等......認應為不起訴處分"
: 這句代表所有被告都沒和解,或者和解的已經被除在名單外了?
我和b兄應該是同一份不起訴書,既然b兄分享了,我也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好了
首先,我收到的傳票是在新竹他字案(但後來也證實不是獨立案件,而是某偵字的分案)
這個案子,我的房東幫我出庭了四次(因為我常出差且查到的IP都是租屋處分接出來的)
而我個人是在四月份才正式在戶籍地收到傳票(應該查到手機IP吧),並於五月開庭
很可惜原告沒到,無緣見其廬山真面目,當天到場還有另一位(但當庭不承認使用
該ID,我相信也不是本人,因為看起來真的不像),當庭詢問我:
1.本人基本資料,姓名、住址、此ID是否我所使用
2.回答完並且承認使用此ID後,立即宣告我為被告身分,另一位由於不承認使用該
ID,則詢問了一些Email使用狀況,和相關的註冊訊息就請回了,留下我單獨詢問
3.檢察事務官將原告控告的文章推文一一翻閱給我看,並一一詢問我為何會有這些
發言,我也一一如實回答(真的不用怕,如果自認沒錯就如實回答就好,當然你要閃一點
也是可以,個人還是不建議太情緒化就是了)
4.回答完後將供詞印出來給我看,確認無誤後簽名回家等通知
期間無與原告和解且沒有開第二次偵查庭,然後在上週領到不起訴書40頁
========================================心得================================
開庭的地方離我公司很近,但為了這件事請半天特休,其實蠻浪費的(當天還下大雨)
雖然詢問了一些法律意見認為我的推文達不到起訴要件,但對於第一次跑法院事後
又完全無聲無息六個月,內心還是受到了一點小小的影響。
各位將來如果真的遇到類似的訴訟,真的不需要害怕,來版上參考一下前人經驗會受
益良多的!
另外,記得要填單遮掉個人資料,這份不起訴書內大家都沒遮,結果變成一份實名認
證書....orz
最後,仔細看完這40頁後,雖然獲得不起訴,但其實越看越感慨,一方面年紀也有點
了,實在沒啥心力繼續在PTT上跟鄉民魯蛇、嘴砲、30cm、EE cup下去,沒事還要被告被人
肉,另一方面主要也是ID根本被實名認證,怕被有心人士拿來利用,所以應該會在短期內
慢慢將PTT戒掉,也順便廢棄掉這個ID!
祝各位有被告的版友官司順利、沒被告的版友身體永遠健康!
PS.擁有我個人資料的只有不起訴書上的ID,本人沒有同意公開任何資訊,也希望不要有任
何人使用到與我相關資訊! 感謝各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1-30 04:02:00
作者: bbbing (無)   2014-11-30 14:45:00
我是無所謂,本來就不打算藏
作者: jig93453 (YesIAm)   2014-12-03 00:28:00
推分享,你辛苦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4-12-03 00:31:00
收錄至精華區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4-12-07 21:18:00
開庭的實後填寫年及資料不願透露(名子忘了)書台南庭的十個ID(八個實體身分 笑)包含本ID 都在根本就還沒被南檢傳喚的狀況下全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連填寫的機會都沒有不起訴處分好像是當事人那個不可直呼其姓名的大家都認識那位先生XD 根據不起訴處分好像是自行撤告(南檢對某位來說太遠?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4-12-07 23:38:00
你辱罵已付出代價更生人兼知名板友是垃圾 已提出再議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12-08 00:20:00
唉唷 小芬我好想你唷XD 大師最近如何?
作者: bbbing (無)   2014-12-08 10:47:00
更生人好像是指"被關過"而且"改過向善"的人喔
作者: 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2014-12-08 21:28:00
怎麼認定一個人有 "改過向善" ?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4-12-09 02:35:00
先別想我了 幫政黑大將HellKitty,ssnlee想想將來如何自圓其謊先前怎麼當庭欺騙檢察官小芬非指涉特定人吧~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9 15:19:00
恭迎日文大師musoutensei光臨本版(http://ppt.cc/FWHW 好酒沒看到gaudete 還有LUMINOSA呢對了請問一下 如果,我說如果 A帳號說B帳號的東西很棒結果A帳號根本B帳號一人分飾兩角這樣有沒有廣告不實啊?如果喔 拜託千萬不要有人對號入座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4-12-09 19:29:00
推文離題,鎖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