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言 (henry55566)

作者: steve1121 (o'.'o)   2018-08-17 20:01:16
本文為處理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RRxkdqR。
援引組規
第 4 條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有異議者、板
  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
  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申訴,
  視為「未與板主溝通」,除案件不受理外,處禁言7日。
針對組規第 5 條的規範,已在本組公告 #1Pls9sai (L_TalkandCha) 釋疑
「組務再次重申判定是否符合溝通程序的標準
一、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超過 72 小時仍未回應者,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二、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回信說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若仍不服板主的判決者,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且於本組長期置底公告之Q2,已告知欲提出申訴的使用者應與板主站內信溝通。
> ★ ! 5/23 steve1121 □ [公告] 提出申訴、檢舉案應注意事項 (務必詳讀)
並在使用者提出申訴案時,亦有詢問欲提出申訴的使用者
「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本案使用者 henry55566 回答 "是"。
組務認為欲提出申訴的使用者有義務閱讀本組相關規範,
然本案使用者 henry55566 提出申訴前確實未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即提出申訴,
判定違反組規第 5 條成立,除不受理申訴外,處禁言 7 天。
設定禁言記錄:
08/17/2018 19:59:48 steve1121 暫停 henry55566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違反組規第 5 條,禁言 7 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