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Gossiping 板主群不願發佈撤銷禁言公告 (信件4)

作者: SmilingMan (笑面男事件簿)   2016-09-22 04:16:05
※ [本文轉錄自 SmilingMan 信箱]
作者: SmilingMan (笑面男事件簿)
標題: [公告] SmilingMan #1NOlfGoX (L_TalkandCha) (fwd)
時間: Sun Sep 18 06:29:10 2016
請針對你的行為造成我的不便道歉
你大可以上訴不道歉,已表示你信賴你的判斷,
如果不上訴就表示你認同這判決,便請你道歉造成我一個月來的不便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判決
: 應解除水桶
: 理由
: 即便板主認定為人身攻擊,應由被人身攻擊者提出檢舉
: 若為原PO所指為不特定人,那如何認定原檢舉人為被指稱之人當有窒礙
: 故應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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