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民事訴訟中增加原告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10-11 22:10:53
※ 引述《beersafari (啤酒狩獵)》之銘言:
: 請教各位大大:
: 車禍刑附民訴訟進行時,能否增加原告?
: 目前父親因車禍致殘,讀判例時發現:
: 民法第195條第1項非財產上損害之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 想增加我、及母親同列原告,求償精神損害,有何方法?
: 算承受訴訟嗎?
: 或是需額外提前訴訟?
: 感謝各位
:
不好意思,我粗淺的了解。
應該是依民訴第255條第2款基於同一事實,提起訴之追加。
而且不僅僅是追加當事人,連訴訟標的及訴之聲明的都有追加。
因為家人和爸爸的請求權基礎不一樣。
基於訴訟經濟的理由,應該是可以在同一程序中進行。
作者: beersafari (啤酒狩獵)   2020-10-12 08:30:00
感謝您的熱心幫忙與回覆想再請訴之增加要在開庭前提出嗎?還是當場可以遞狀呢?謝謝
作者: CKYww (CKY)   2020-10-12 16:07:00
可以在開庭時提出 也可以事先寫訴狀交給法院應該說訴之追加聲明狀 法院有格式範例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10-12 22:26:00
通常開庭前會比較好一點,法官跟對造都有個底..開庭時若有意見的話,比較能夠及時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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