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ptt鄉民約看他要出售的二手車,試車後雙方同意價格為18000元,我當場支付2000
元訂金,並且其他細節包含燃料費、強制險、過戶費的分配都講好了。
並且支付2000訂金後有雙方在場用line對話留下紀錄,想說可以當作我有支付訂金的憑據
,內容如下圖
https://i.imgur.com/yzGyUUa.jpg
我回家後,賣家打電話來告知有個昨天看車的人出價19000元,表示要退我訂金賣給其他
人,或是問我要不要出更高價。我個人認為支付訂金並有文字紀錄就是買賣契約確認,不
應該再有價錢更動,但由於希望快點買到車我同意20000購買,結果賣家還是不滿意說對
方有增加500問我要不要出更高,最後真的不太愉快於是我也不買了。
目前也把2000訂金拿回來了。
想請問雙方喬好價錢也已經支付訂金,並且有文字紀錄,但賣家單方面取消,是否有法律
責任?
如果我要提告應該怎麼做?
我目前只有他的Ptt帳號跟電話號碼。
有想要提告是因為真的覺得他太惡劣。
如果能跟他要到一筆違約的賠償金,我會扣掉提告費用後全數捐給公益團體,並且附上收
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