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一事請教><
案由:
我朋友104年10月左右發生事故,對方汽車在支幹未禮讓我方主幹道先行,致我方機車煞
車不及滑倒受傷(蠻嚴重的、有戴3/4的安全帽,臉部、下顎骨仍碎,長庚無法處理送台大
...)。
原本對方有表示上班開太快、抱歉等等,表達誠意,我方又因患者傷勢嚴重(前1個月失去
聽力、現已恢復;前3個月無法說話、只能手寫),無心處理告訴等情,遂未及於半年內提
起刑事訴訟。
後來傷勢好轉後,患者父母與對方聯繫時,對方均無處理的意思,僅表示請聯繫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又數次刁難,患者我朋友感到無助。
ps.我朋友是女生,因傷講話慢且較無自信...
她父母學歷較低、憨厚、不諳法律無法協處。
我朋友直到106年8月初才請我幫忙看有沒有什麼辦法...(超晚,快兩年了)。
ps.因為小弟我讀過一些法律,不過不是正科的...過去也自己處理過簡易訴訟,所以他才
請我幫忙。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一、雖然已超過半年,提過失傷害肯定不起訴。
不過能否提刑事附帶民事,即使不起訴處分後,繼續打民事呢?(感覺好像不行)
目的是為了刑帶民,以省下訴訟裁判費...我朋友目前經濟吃緊。
**已解答:不可**
二、因為目前強制險也尚未理賠,有必要在提起訴訟前先申請部分額度賠償嗎?會不會影
響民事訴訟的進行與賠?
三、查找判例:
1 看護費有無單據仍判賠情形。
2 交通費好像找不到沒有收據仍判賠的情況...。
但是強制險部分,交通費只要就診日期對的上即可申請。
http://i.imgur.com/Hy2Dhvw.jpg
四、我不是他親人,只是教會朋友,在無利益關係情況下可以作為代理人嗎...?
1.我瞭解全案經過,目前當事人說話緩慢,不適合陳述...
2.小弟我有考過某個高考...不過專業科目以科學為主,只有一科法律;好像看規定擦身
而過了...。
3.真的只能看法官心情嗎QQ
**已解答:不可**
五、精神賠償以多少為宜?有什麼可以參考的嗎@@
這項寫高訴訟費用高...但寫低又怕法官判超過。找不到參考基準。
不過就我和當事人認識6年旁觀立場,他的生活完全改變了...本來是講師立場,現在講話
遲緩根本無法像以前一樣...。
*新增*
六、民事庭於起訴後,順序是否會先進行一次「準備程序」,後續再接「言辭辯論」呢?
因為當事人起初完全沒有提告意思,完全沒整備資料阿...有些狀況診斷書亦未詳載。但
本件醫療案例太特殊,甚至為醫師徵詢得否用於上課課程案例,如果要請院方補件等等應
該都是可行的...這個能請法院發文給醫院嗎?(其實我方也可以直接去找醫師,但是這樣
特別就診似乎有些刻意,內容也容易遭質疑...,)
再麻煩各位前輩賜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