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保人身故,受益人權益被擋

作者: U98137080 (g.Mark)   2017-11-27 16:54:14
***業務大大們~不用寄自屆給我~感恩***
我朋友有一張他爸在他小時候買的年金型保單
要保人 爸爸
被保人 子
受益人 生存或滿期保險金 1. 爸爸 2. 子(具名)
身故保險金 1.爸爸
備註 受益人依指定順序給付
投保幾年後,爸爸再婚另有家庭,今年過世,
1.這張保單已經滿期,受益人是 子 這基本上是沒問題,該領的滿期都應該領的到,對嗎?
2.現在因為爸爸過世,這張保單沒有任何遺囑說要如何處置,
我朋友希望要把要保人變更為自己,但是現在卡在保險公司要求提出繼承人表
(要所有直系簽名)
關於第2點,我有疑問,這張保單屬於要保人遺產嗎?如果不算應該就不用提具繼承人表對吧?
是否可以 被保險人(受益人)本人去公所申請除戶證明即可變更
關於這點提出疑問是因為,雖然受益人很明確有具名設定,但是要保人的變更申請上,
保險公司要求一定要有,跟爸爸再婚家庭原則上沒有利益關係,但仍受到刁難不簽,
還請版上的專家解惑
作者: lefin1018 (lefin)   2017-11-27 17:03:00
保單是要保人的遺產!!你問國稅局也一樣!!
作者: U98137080 (g.Mark)   2017-11-27 17:10:00
其實我覺得他們當初這樣保滿怪的,感覺像是要避稅,但要保人身故,受益人還是要繳所得稅??要保人往生是不是用保價金估算稅額?
作者: sorawang   2017-11-27 19:13:00
保單是算遺產沒錯喔!所以一定要所有法定繼承人簽名才能變更要保人,只能找對方家庭的人協商了...
作者: cherry1429 (QQ)   2017-11-28 09:16:00
這就是稅法問題 要被保險人不同人本來就是遺產 你看誰付錢的
作者: U98137080 (g.Mark)   2017-11-28 23:02:00
為探求要保人當初保這個的真意.大概就有法律概念的業務能幫客戶避掉這種不必要的麻煩了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7-12-01 09:54:00
這個的業務問題在於當初沒多寫一個年金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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