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5-10-12 10:20:43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不好意思喔!
: 就算照你解釋是附有終止條件的地上權契約(雖然我覺得這個解釋有問題)
: 然後別忘了民法
台北市走上解約這條路 新光就已經輸了
根本不用提什麼民法
就算花了5年判解約不合法也沒屁用
台灣法律從來就沒有保障你什麼五十年
預定收益是多少的賠償
最後就是法院判退回訂金還有這幾年的利息
新光最後能拿回的連一開始 40億都不到
這件事情的解法很多
我不懂新光為何不乾脆直接委任輝達蓋總部就好了
堅持一定要自己蓋再轉移
新光想賺的錢是輝達的問題
他們兩個的協議是私約
變成從台北市撈錢根本 ^ _^
五年期限開會 跟程序跑一下就可以修改了
重大輝達投資事件 重擬2027年開建條款
送議會審議即可
新光從一開始就從台北市拿到最好的合約了
剩下是他跟輝達自己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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